非法获取《王者荣耀》未公开内容牟利百万粉丝博主获刑
华西都市报 2024-08-06 14:32

对于手游《王者荣耀》的玩家来说,游戏内的新皮肤、新角色,往往备受期待。但官方还未测试及正式宣发的内容,被人挖出来爆料到网上,必然会给游戏运营方带来一些运行困扰。

8月5日,谈及去年侦破的一起侵犯网游著作权刑事案件时,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杨子豪仍然记得这起案件的“特殊性”所在,“犯罪嫌疑人通过对非法获取的视频二次加工,在网络平台发布吸粉引流后以广告形式获取收益。这是我们第一次侦破此类案件。”

针对上述案件,日前,成都高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就该案的事发过程,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成都高新公安和法院相关办案人员。

案件

游戏未发布内容被他人公开

这起案件的源头要从2023年5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知识产权云警务室收到的一份报案材料说起。

这份报案材料由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上传。作为游戏《王者荣耀》的著作权人,该公司发现,游戏内尚未发布的角色皮肤等研发内容,在多个网络平台上被一名博主以视频形式广泛传播,严重影响了该游戏的开发和宣传工作,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随后,成都高新公安食药环侦大队对该案展开侦查与摸排工作,经过对涉案账号的信息梳理,对涉案内容来源与构成的研判分析,联合网安大队开展工作,最终突出了涉案账号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与其犯罪模式的特点。成都高新公安还成立专案组展开立案侦查。

2023年6月,办案民警杨子豪、熊炜前往福建省宁德市对该案开展收网工作,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当场查获涉案账号的操作手机,以及制作、上传侵权视频的全部工具。

复盘

非法获取未公开内容牟利近百万元

民警抓获刘某某时,他所运营的多个账号,已在短视频平台上有一定的影响力,部分短视频达到上万点击量和转发量。

刘某某是如何获取到游戏未公开的内容?又是如何侵权的?原来,从2023年2月以来,为了扩大粉丝数量和获取收益,刘某某利用妻子在网络平台开设的账号,更名后发布游戏《王者荣耀》尚未公开发布的游戏内容。

刘某某先是非法获取到涉及《王者荣耀》尚未公开发布内容的视频,再利用剪辑软件剪辑添加特效和水印,以逃避视频发布平台审核,随后将剪辑完成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上,快速增加账号粉丝数量。

在涉案账号获得大量粉丝后,刘某某在账号上发布添加商业广告视频,借此获得大量收益。公安机关查明,刘某某利用侵犯企业著作权的形式,不到半年时间账号粉丝数量飙升至70余万,获取收益近百万元。

判决

判三缓五并处罚金3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认定,4个月间,刘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王者荣耀》“爆料视频”33个,获取点赞178万余次,获取平台结算的广告收益数十万元。

2023年6月,刘某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4月,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2024年7月4日,成都高新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腾讯公司通过附带民事诉讼与被告人就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达成和解。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高新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采用“爆料视频”获取的“点赞数”作为确定被告人刘某某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并依法定罪量刑。

刘某某通过发布“爆料视频”实现“涨粉”“引流”的目的就是增加广告收益,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其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二十五万次以上,具有特别严重情节。

8月5日,杨子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案件的特殊性在于犯罪嫌疑人通过对非法获取的视频二次加工,在网络平台发布吸粉引流后以广告形式获取收益。他说,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权益保护,高新公安试点研发“知识产权云警务室”“经侦哨兵”等系统,就是为辖区的自主研发企业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一切侵犯知识产权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成都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庭员额法官董淼表示,游戏中的“角色皮肤”是以线条、色彩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出场动画及人物技能动作则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造型艺术画面组成,具有独创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游戏公司作为开发方依法享有著作权。网络环境下,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营利目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性,部分主体为了吸引流量不当传播他人作品首先构成民事侵权,同时,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该行为的营利性认定及行为要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旦构成犯罪则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承办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流量经济时代获取红利也有行为边界,务必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文/宋潇 张源中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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