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常委会原专职委员孙书南被公诉 曾被批充当“黑恶保护伞”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19 16:41

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专职委员孙书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书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书南利用担任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兼省综治办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省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5岁的孙书南是海南定安人,大学学历。此前,海南省纪委监委曾发布消息,经查,孙书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案件办理;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行政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书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六项纪律项项违反,擅权妄为,退而不休,利用公权力大肆收钱敛财。孙书南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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