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得如何请专家团来评估 河南构建“三位一体”法援案件质量建设工作机制
法治日报 2024-05-30 10:32

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公示律师名单,探索实行“点援制”,让受援人自主挑选信任的律师;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采取省级统筹、省辖市分散接听的座席设置模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建立起全省法律援助同行评估专家库,高效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估;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向全省展示典型案例,示范工作规程,引领案件办理,带动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提起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变化,5月20日,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说:“加强案件质量建设,是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河南省探索构建制度创新、评估引领、创先争优‘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工作机制,打造出‘全链条’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努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规范办案流程

近日,漯河市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围绕法律文书规范性、法律论证严密性、法条运用恰当性、案卷材料完整规范性等重点内容,对已办结并已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评估打分。

这是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河南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河南省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规定,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估的一幕。

“河南注重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路径方法,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并在实践中完善,充分发挥制度在案件质量建设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构筑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统一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管理。”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鲁建学说。

在构筑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体系上,河南省司法厅注重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设置具体的质量评估规则,建立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出台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明确阅卷、会见、取证、出庭等八项重要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前置性否定项目,从省级层面不断健全完善各类案件质量评价机制,构筑标准更高、具有河南特色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体系。

“全省规范统一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包括统一格式文书和示范文本,统一案件信息登记台账,统一实行案件清结归档制度。”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省级层面着眼提高卷宗规范化水平,统一了阅卷笔录、会见笔录等示范文本及受援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单和承办律师办案须知范本,引导承办律师遵守程序规则和执业规范。

河南省司法厅设计了统一的案件信息登记台账,由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定期填报,提高案件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出台多个文件加强案件归档工作,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每年6月、11月分别对上一年度和当年受理指派的案件进行清结,确保案件不脱管。

在规范法律援助全流程管理上,河南省司法厅规范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流程,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律师库,实现承办律师培训全覆盖,使其知悉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标准,并要求承办律师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推进法律援助人员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规范办案。

在加强案件办理过程监管上,河南省司法厅建立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和重点督办制度,由法律援助机构定期抽取案件组织人员进行庭审旁听,并对已办结案件全部征求办案机关意见,对申请类案件全部回访受援人。

完善奖惩机制

针对涉及劳动争议的法律援助案件,南阳市总工会定期邀请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进行质量评估,由南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成员针对案件的申请、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环节,结合个案具体案情和证据,严格对照标准逐项审核,重点评估承办律师在分析案情、调查取证、法律文书撰写等方面是否依法规范进行全面评估。

“南阳市创新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先后成立了‘工会+人社+司法’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驻市直企业法律援助受理点等法律服务阵地,就近就地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依法化解劳动关系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南阳市司法局局长孙云飞说。

如今,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为契机,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水平,已成为河南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共识。

河南省各地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组织评估人员学习评估办法和标准,广泛开展同行评估工作,目前已覆盖到所有市县。河南省司法厅全面打造专业化案件质量评估师队伍,目前,全省已正式组建省市两级同行评估师队伍,市级100%、县级70%以上建有同行评估师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同行评估师培训,以实操演练为主,刑事、民事评估师进行分开培训,部分地市法律援助机构以“片会”等形式开展案件质量互评互学培训。

河南省司法厅强化案件质量评估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为调动律师办案积极性,各省辖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办案补贴上浮20%;对案件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下调补贴标准,或仅发放办案直接费用、不发放基本劳务费;对不合格案件承办人和承办机构采取通报、约谈、1年内停止指派案件等措施,倒逼承办人员提高办案质量。

评选精品案件

近日,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第十九届河南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结果,并对精品、优秀案件的指派单位、承办单位和承办人予以通报表扬。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刘某劳动争议纠纷”等15件案件入选“第十九届河南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件”,信阳市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指派的“赵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等50件案件入选“2023年度河南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件”。

此次评选活动聚焦案件质量和典型示范作用发挥,进一步优化评选程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公平公正、优中选优。评选过程中,各省辖市从中择优选送195件案件参评,省法律援助中心组建包括法学专家在内的评审小组,结合案件的时代性、典型性、示范性、指导性,从审查案例材料和评估办案质量等方面,对参评案件进行了初评、复评和集中研讨,最终评选出65件高质量案件。

“自2005年起,我省每年开展省级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打造河南法律援助品牌和形象。通过初评、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一定数量的精品和优秀案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河南省共有175个建制法律援助机构,年办案量连年突破10万件,案件质量监管任务繁重,省司法厅以省级优秀法律援助中心创建、省级精品案件评选、案件质量全面抽查为抓手,丰富质量监管措施,带动全省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文/赵红旗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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