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5-10 20:48

5月10日晚间,据证监会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加强对上市证券公司的监管,促进行业机构高质量发展,证监会2024年5月10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市证券公司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

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以更鲜明的人民立场、更先进的发展理念、更严格的合规风控和更加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努力回归本源、做优做强,切实担负起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作用。《规定》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督促和引导证券行业全面践行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面落实新国九条,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投资者水平。

修订说明中称,2009 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并分别于 2010 年和 2020 年进行了修订。《规定》从融资行为、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对上市证券公司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规范上市证券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合规、提升信息披露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公司治理规则体系不断成熟,上市证券公司整体保持规范稳健发展态势,但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内控治理、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为此,有必要根据当前的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形势,对《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

校正机构定位  聚焦主责主业

主要修订内容方面,首先是优化发展理念,统筹规范融资行为。一是校正机构定位。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突出价值创造、股东回报和投资者保护,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在规范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二是规范市场化融资行为。要求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交易和再融资应当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聚焦主责主业,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不得过度激励 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

监管方面,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内部管控和风险管理要求一是健全公司治理,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建立股权结构清晰、组织架构精简、职责边界明确、信息披露健全、激励约束合理、内控制衡有效、职业道德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保证公司运作独立性、稳健性,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加强对各类境内外子公司的管控。二是强化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规范,强调股东、股东的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融资、担保、销售金融产品等方式,侵占上市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客户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明确上市证券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四是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及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短期激励,不得过度激励,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持续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

明确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树立回报股东意识  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

《规定》提出,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强调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以积极、认真、专业的态度回应投资者关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上市证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证券公司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配合,就涉及证券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作出专业回应。二是进一步突出价值创造与股东回报。明确上市证券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进行合理平衡,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积极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及回购注销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优化治理结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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