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法院“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促纠纷诉前化解
中国新闻网 2024-03-31 11:37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建立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该机制实行以来,4015件纠纷在诉前就地化解,216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自动履行,实现多元治理、源头治理。

发布会现场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的积极成效,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善超介绍“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时说,在立案阶段,要最大限度防止调解协议进入执行程序。该法院在“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下,构建“一街办一诉讼服务工作站”“代表来了”诉前调解工作站等多元解纷体系,与属地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联合化解纠纷。2023年9月以来,4015件纠纷在诉前就地化解,并促成当即履行、尽快履行。不能当场履行的,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增加约束性条款,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主动性。

“立案时做好对当事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收集,方便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同时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刘善超介绍道,要加强诉前引导和财产保全,该机制运行以来,在诉前向当事人送达《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23907份,告知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好处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风险,并提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志林在现场举例称,江苏一公司拖欠38名劳动者薪资共180万元,被诉至槐荫法院。立案前,槐荫区人民法院经分析研判,该案如果直接开庭审理,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不利于劳动者尽快拿到工资;同时,由于涉及人数众多,一旦出现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不仅无法兑现群众权益,还会产生大量执行案件,浪费司法资源。

“槐荫法院在诉前联合清欠办、人社局、住建局等单位开展联合调解工作。通过4部门多次联合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出具调解书,38名劳动者的工资分3期付清,批量案件在进入审判执行程序前就地化解,并按约定履行。”刘志林称,在本案中,通过诉前联合调解等方式,既能实现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防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降低群众诉累,防止程序空转,让劳动者在诉前尽快拿到血汗钱。

刘善超表示,下一步,槐荫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执源治理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转变,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创优。

文/梁犇 周艺伟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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