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表彰!王东明、谌贻琴共同出席这一活动,释放重要信号
北京青年报政知见 2024-03-20 20:28

据央视报道,3月19日,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

这是我国首次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政知君注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国务委员谌贻琴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次会议,释放了我国“扎实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信号。

现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中央的要求。

2023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南海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首先要体现在亿万劳动者身上。

他还提到,“要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央视报道,在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王东明、谌贻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扎实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出席会议的还有: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人社部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吴秀章,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赵世堂等。

其中,中央社会工作部是新组建的党中央职能部门。职责包括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

这次会议肯定了十八大以来的相关成绩,称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会议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把稳就业促增收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织密扎牢劳动者权益保障网,推动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格局,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提升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平。

3月20日,《工人日报》向全国广大企业和企业家们发布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

倡议书提到:

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无论传统行业还是新兴经济,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基本权益,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畅通职工民主参与和权益救济渠道,全面落实职工的合法权益。

重要背景

一个事实是,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关系企业的发展和职工利益的实现,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这份文件被认为是指导新时代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开启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新阶段。

上述意见提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

其中提到,“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政知君了解到,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建立了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23个省(区、市)成立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会参与的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覆盖率超过90%。

多说几句。

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主要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四级。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全国工商联组成。

省级及以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委员会)一般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同级工会、企联和工商联以联席会议、委员会等形式组成,一些地方还吸收了国资委、个体协会、民营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单位、组织参加。

3月19日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提到:

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商协调机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各级工会要用心用情做好维权服务,各级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要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首次

政知君了解到,这是我国首次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于2023年6月启动。

2023年1月,《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在全国各类企业持续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力争到2027年底各类企业及企业聚集区域普遍开展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形成。

同年4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对外发布,明确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每5年开展一次。

2023年6月,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产生按照三方协商、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活动注重向一线倾斜。

3月19日举行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共表彰了100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299名先进个人。

资料|央视 新华社 工人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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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高语阳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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