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最新!鼓励"双评级",完善债券评级规则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 2024-03-10 19:16

交易商协会最新发布,鼓励债券双评级的交叉验证,降低信息不对称。

近日,为适应评级行业新发展阶段的需要,交易商协会完善了评级自律规则体系,发布了两项评级指引。其中内容提到,交易商协会鼓励债券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提供评级服务,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此前,央行营业管理部也发文,力争北京在全国率先试点落地双评级、多评级制度。“多评级制度可以抑制债券市场级别竞争,提升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功能”,资信评级人士称。

鼓励双评级、多评级

3月8日,交易商协会网站消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经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中提到,交易商协会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提供评级服务,鼓励投资者投资、交易具有多评级的银行间市场债券,引导扩大投资人委托评级适用范围,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对于此文件发布的背景,交易商协会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市场参与各方对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及预警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信用评级业迈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交易商协会全面梳理整合评级业务自律规则,细化评级行业监管规范的操作标准,形成两项指引。

信用评级人士表示,双评级制度是指在发行过程中,同一债券发行主体或者同一债项由两家评级机构同时进行信用评级并独立出具评级报告的一项制度安排。从国际债券市场来看,双评级制度对于抑制债券市场级别竞争、提升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功能、转变评级行业监管方式和提高本土评级机构在国际债券市场的话语权,促进评级行业和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监管已提及

鼓励双评级最早出现在监管文件中,是2021年。2021年8月,央行、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自2022年8月6日起施行。

《通知》称,促进信用评级行业公平竞争,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投资者付费评级并披露评级结果,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202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印发《全面推动北京征信体系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行动方案》。文中提及,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功能,力争在全国率先试点落地双评级、多评级制度,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发挥双评级、多评级的交叉检验作用,降低信息不对称。

部分债券发行已开始双评级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24中文天地SCP001”债券就使用了2家评级机构的评级,分别是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去年12月,“23宜春发展CP003”债券在募集说明书中表示,发行人主体评级使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和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的主体评级相关信息,上述评级报告不涉及债项评级信息。

此外,有的企业也开始了双评级。2023年8月,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江西省财通供应链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获评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这是该公司继2023年7月19日获得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为AA+主体信用等级后,再次获评AA+主体信用等级,实现了AA+主体信用“双评级”,成为全国首家获得AA+主体信用“双评级”的供应链金融集团公司。(刘艺文)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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