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河北日报
2024-02-11 16:30
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明确划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通知,石家庄市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和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每小时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5元/生,每生每天最高收费不得超过3元。其他各县(市、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每小时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元/生,每生每天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元。市直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参照属地政策执行。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确定课后服务时间,要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认真安排,原则上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18点,并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为确有需求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各县(市、区)要将学生自愿参加作为开展课后服务基本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此外,各县(市、区)要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文/陈华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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