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3.1万13年未还 如今累计要还40万?银行:曾联系本人超500次
成都商报 2023-11-11 11:31

看到《个人信用报告》上记录的两笔合计40.7万余元的欠款金额,赵先生很郁闷。他想还清这两笔欠款,但又感觉有些吃亏。

11月3日,四川自贡人赵先生向记者介绍,10多年前,他先后在当事银行自贡分行、内江分行各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因出国留学,他忘了还这两张信用卡合计3.1万余元的欠款,直到2019年才想起来。他坦言,当时的确想还清欠款,但看到本金加利息欠款总额已累计到20多万元,他对利息计算方法有疑问,与银行沟通后无果,遂打消了还款念头。今年9月,他看到个人征信记录上这两张信用卡欠款金额已增至约40万元,再也坐不住了,请律师朋友一同到银行沟通,希望厘清利息的计算方法,愿意在合理合法范围内偿还欠款。

赵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银行方对其信用卡逾期欠款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为何他逾期长达13年银行未处置?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起因

13年前出国 信用卡3.1万欠款未还至今已累计欠款约40万

11月3日,赵先生向记者讲述,2008年9月、2009年4月,他先后在当事银行自贡分行、内江分行各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两张信用卡启用后,他陆续有刷卡消费,也有还款。2010年左右,他出国留学,手机更换了号码,也把信用卡还有欠款的事忘了。

赵先生自述,2013年回国至今,他没有收到银行发来的催款通知,也没接到法院的传票,但他也认为“也许银行发了催款信息,法院也发了传票,但我确实没收到”。

直到2019年,他想起自己还有几张信用卡可能欠钱没还,这才到银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他一共有3张信用卡存在欠款,两张是当事银行的信用卡,另一张是另外一家银行的信用卡。

存在欠款的另一家银行信用卡办理时间为2007年,欠款本金为6500元。由于逾期未还,该银行于2016年对他提起了诉讼,并由法院判决,总还款26094元,“到现在也是那么多钱,没有再增加”。另外两张当事银行信用卡大约在2010年左右开始逾期,自贡分行卡欠款本金为8020余元,内江分行卡欠款本金为23350余元,到2019年,两张卡的总欠款金额为20多万元。当时对利息计算方法有疑问,他曾与银行沟通后无果,决定暂不还款。同时,另一家银行的信用卡欠款也暂时没有偿还。

后来,因没有贷款需求,他对信用卡欠款问题没有太上心。直到今年9月,他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两张当事信用卡原先共计20多万元的欠款金额,已增加到近40万元。

疑问

同为信用卡逾期 为何两家银行处理不同

赵先生说,为了征信问题,他决定还款,但前提是当事银行需作出合理解释——除去本金3.1万余元和0.3万元的滞纳金(费用),剩余37万余元利息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让赵先生产生疑问的还有,另一家银行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提起了诉讼,虽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但欠款金额就此没有再增加,实际上为他进行了止损。而当事银行内江分行于2016年对其提起过诉讼,“却没有止损”。

记者从赵先生提供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上看到,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判决书显示,法院依法判决赵先生在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偿还本金23350余元,并按约定的标准支付从2015年7月17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赵先生认为,银行催款流程应该都一样,另一家银行诉讼后欠款金额没有再增加,为何当事银行内江分行在法院判决后,金额还在增加?为何自贡分行又没有起诉?

银行

曾联系本人超500次,2016年起联系不上对方

针对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当事银行省级分行信用卡业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赵先生发生逾期以来,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表》预留的电话及家庭、单位地址等信息,通过寄送账单、短信、电话、上门等形式联系,累计超500次。2016年起,其预留手机号码无法接通,前往其住所与工作单位,均未见到本人。同年,内江分行对赵先生的信用卡逾期问题提起了诉讼,他未到庭;自贡分行因赵先生的情况没有达到条件,所以没有起诉。

该负责人表示,客户欠款金额由欠款额、利息(日利率万分之五)、违约金(当月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构成。针对客户欠款问题,银行会根据具体金额来选择持续联系客户归还欠款或者提起司法催收等不同处理方式。

目前,银行方面已与客户赵先生就还款事项达成一致,通过司法流程协商解决。

银行方面提醒,信用卡客户在办卡及用卡过程中,如对于申办条件、信用额度、账单金额、还款明细等存在疑问,可前往任意网点或拨打客服热线,由专人协助解决问题。

文/袁伟 罗敏

编辑/倪家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