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涉嫌偷拍 揭开背后利益链条
央广网 2023-08-22 23:40

近日,有演员发布微博,曝光在北京三里屯北区有人偷拍女性,提醒大家注意防范偷拍行为,由此,流行于各个城市时尚街区的“街拍”或“偷拍”行为再次引发关注。街拍,原本是一种摄影师在街头发现时代潮流、记录自然瞬间的摄影方式,但随着背后买卖照片、吸引流量的利益逐渐被发掘,街拍愈演愈烈。

一些摄影师表示,自己通过街拍来获取流量,打造账号,靠广告、约拍等形式来赚钱;但也有不少街拍沦为“偷拍”,在网络上,不少打着“街拍”名号的网站,充斥着对女性的偷拍,充值300元可终身下载网站图片及视频;一些街拍贴吧,还有不少用户偷拍女性后互换照片。“街拍”背后的利益链条是怎样的?

三里屯,是北京年轻人聚集较多的时尚潮流购物街区。周一下午,这里的人流量依然很大。在经历了多次关于街拍的讨论后,三里屯在几个月前竖起来了“请广大顾客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的牌子,提示大家:禁止任何商家、个人在未经授权及许可的情况下,对出入三里屯太古里的顾客摄影、摄像。

一辆机器车不断绕着太古里的内部街道巡逻,车身四周贴有提示标语的同时,还在循环播放录音。

请广大顾客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

然而,这些提示并未能阻止聚集在此的拍摄者。从三里屯的街边往里走二三十米,就会发现不少拿着相机或手机的拍摄者,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身着连衣裙的女孩走过时,不断有人举起镜头。

戴女士是一位穿搭博主,出门逛街往往会是镜头的焦点。她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最多的时候被七八个人围着拍。

戴女士说:“看到他们的装备挺专业的,也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会提前说,我曾经同时被七八位大爷一起拍,而且不知道照片有什么作用。有些人可能就是,你说他一下,他说不好意思并且会夸句‘真好看’等,就拍一下。我说不行,然后劝退他们,而有些人劝都劝不退。”

在太古里巡查的安保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管得严格一些,拍摄者相较于以前有所减少,但仍然不乏有拍摄纠纷产生。

记者:如果你们看到,需要对他们进行制止吗?

安保人员:如果被拍者不想被拍、有不想被拍的意愿,我们可以跟他们说,劝阻他们。如果实在不听,旁边有警官,警官会去劝阻。但其实还是不太行,因为拍摄者太多了。

这些人究竟为何执着于“街拍”?在三里屯,记者找到了几位拍摄者。一位拍摄者说,自己是出于兴趣,拍摄后主要发在群里与群友分享。“退休了没事干。但要尊重法律,一遮脸我就不拍,如果给我任何一个手势,比如摆个手等,我绝不会拍。我之前拍过一个女孩,那女孩过来,要求我删了,于是就删了,然后她就走了。我在我们自己的群里发,别人看我照的某张很好,点赞一下。那些年轻人都是拿手机录像的,他们利用流量赚钱,说句不好听的,他们是没有工作的。我们没有一个公开的,也不会产生矛盾。”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街拍绝不止于“兴趣”。上述提到的,通过拍摄美女、帅哥等时尚潮人,发布在网站或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吸引观看、增加粉丝,转化为流量盈利是其背后的一种产业模式。王铎,六年前开始摄影,他在读硕士期间开始了街拍。

王铎表示:“最直接的盈利模式从人像起步的,一方面是做这种公域的流量,在公共媒体平台上面发布一些自己的作品,然后就会有人联系你,转换成你自己的私域流量,他们自己的朋友想要拍,就会把你推荐过去。我拍摄比较多的其实是街头的人文摄影,就是抓拍,利用光和影,然后讲故事,人的五官可能都是看不清的。如果通过照片来记录这个时代,我觉得其实是问题不大的。但很多人现在目的不纯,拍的这些基本就是去拍腿、拍美女。”

另一种则是王铎所说的,打着“街拍”名义专拍女性特定身体部位的偷拍。记者在网上搜索到一个所谓的街拍网站,里面有各类视频与高清照片,标题均以“紧身、热裤、美腿”等作为关键词,点进帖子,有多角度预览图,图片下方写着浏览全部内容需要VIP充值,一年会员费100元,如果充值300元则永久有效,而这些会员费有一部分将用于该网站运营者购买作品。记者咨询运营者其照片来源,对方避而不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摄影师告诉记者。

摄影师表示:“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利益链条在里面,问题就是说照片的这些尺度,还有这些东西的来源。是否会签约或者外包给一些摄影师,比如让这些摄影师去繁华的大街上拍摄,然后给多少钱、买多少作品,把作品集中在网站上,再给相应的人收取会员费等用来盈利。”

记者在各类“街拍”贴吧中,也发现了许多对女性特定角度的偷拍,这些偷拍者通过加QQ好友或拉群等方式,售卖照片或“互换”照片。

王铎说,自己作为街头人文摄影的爱好者,有时也还会遇到拍摄纠纷,一般会删除照片并道歉。但对于很多被“偷拍”的人来说,甚至不知道自己被拍,更不知道照片被传到了哪里。“我认识的人确实会去拍腿,他们会拉群,大家一起去拍,然后组织这种街拍的活动来收费,其实会涉及法律和道德约束。”

如何看待街拍甚至偷拍中的法律责任?是否构成侵权?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中国之声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未经被拍摄者同意,街拍将可能构成侵权,而偷拍甚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朱巍介绍:“它涉及几方面,一是肖像权,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去偷偷拍摄,包括把拍摄的照片公布出来。第二,每个人都有隐私权,比如一个人到一个地方,这是行踪轨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这都属于敏感信息,有可能还造成包括网络暴力在内的侵权,一般来说,偷拍和街拍都是侵权行为。但是为什么还是有人这样做?因为偷拍或者街拍不是在一个私密的场合,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宾馆或者在一个私密的空间里,任何人都不能拍摄,这是明显的侵权。一般情况下我们谈论(街拍)这个话题都是在公开的场合里面,但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本身就应该知道有可能被别人看到,所以这个时候的偷拍或者所谓的街拍有时候没有办法分得很清。按照现在很多热点事件来看,我觉得人格的权利,未经别人允许,还是不能够随便侵害的。另外一点,我们所说的偷拍,这种认定应该是更严重的,比如去拍一些女性的特殊部位,比如非法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等,就会涉及刑法。”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东沂表示,如果权利人发现自己被拍,有权当场拒绝并要求删除照片,或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进行举报。作为场地运营方或管理方,同样有义务共同保护普通人的合法权益。

徐东沂说:“如发现被街拍,有权拒绝拍摄,有权要求对方删除你的照片、视频等。如发生纠纷,可以报警,或根据情况进行诉讼维权。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或用警示牌进行告知,对于已经引起民众反感的职业街拍客,可以禁止在特定场所进行拍摄。”

文/记者周益帆 江晓晨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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