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实现3060双碳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国家对“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发展作出了兼具全局性和针对性的系统安排部署。“十四五”开局以来,各级政府支持企业抢抓机遇、创新技术,积极投资建设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目前第一批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的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第二批、第三批规划装机项目清单已经形成,为加快中国3060双碳目标落实进程、推进国土绿化和乡村振兴作出了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推动沙戈荒新能源战略进程中,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指出要充分发挥国企民企各自优势和国企民企两个积极性,鼓励沙戈荒地区集体和农牧民以沙漠土地入股新能源,探索形成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模式。各地按照要求积极落实,但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近两年来,一些地方在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沙戈荒新能源政策方面发生了偏离,主要表现为新能源与沙漠生态建设不协同、新能源开发和沙漠生态治理补偿机制不协同。
一些部门和地方选择性地扶持本地非治沙、非新能源领域的国有平台,忽视荒漠化地区农牧民和治沙生态企业的前期治沙生态投入和多年来沙漠生态建设成果,采取不合理的措施,“卡脖子”“设障碍”,将治沙者多年承包治理的沙漠生态土地采取国有平台征用等措施进行整合,再溢价与新能源开发企业合作。这些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相关规定,违背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补偿机制,严重损害了治沙者的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背离了国家沙戈荒新能源战略共享共赢初衷,也严重制约了沙漠治理的可持续性。
治理沙漠是一项艰苦复杂的事业,一个治理周期至少也得十几年。沙漠、戈壁、荒漠是生态极度脆弱区,也是经济深度落后区。早些年,沙区农牧民和企业为了生存只能被动治沙,一步一步艰难修复沙漠生态,建设基础设施,企盼有朝一日能见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收回多年投资。坚持了好多年,好不容易熬来了沙漠生态逐步恢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的好转局面,盼来了国家沙戈荒新能源发展的重大机遇,却无奈眼睁睁看着治沙成果和利益落空,多年的巨额治沙投资很可能无法收回。
正是在各级党委政府引导支持下,在企业和农牧民艰辛付出和投入实施生态治理下,西部荒漠化地区才形成了今天规模化发展光伏治沙产业、建设风光大基地的基础条件。有关部门和地方应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机制制度,以生态价值和土地增值来回报企业和农牧民生态治理治理投入。沙戈荒新能源开发不仅要管眼前,也要管从前,对长期在沙漠里默默无闻坚持坚守的治沙“愚公”,要保护他们多年来艰苦奋斗创造的生态成果,切实落实国家生态补偿政策,让治沙者更多享有“谁治理、谁受益”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红利,鼓励荒漠化治理者以风光土地入股参与新能源开发投资。
总之,要依法切实保护治沙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合理的产业清单和退出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开放式格局和平台,让短期逐利者出局,让长期治沙者得利,并吸引更多治沙者入局,让更多荒漠荒沙真正变成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
文/沙望
图源/新华社
编辑/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