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钢琴老师“半路出家”,家长不满要求退费:“不是我学历歧视”
湖北经视 2022-12-04 18:27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是大多数家长的愿望。武汉市民宋女士为自己5岁的孩子报名学习钢琴,不过在学习中,宋女士对培训机构的老师及教学颇为不满,要求退费。

此前,武汉市民宋女士花17000多元,在武汉日瑞思国际钢琴艺术中心,给孩子报了36节钢琴课。

宋女士说:“我当时跟培训机构说的是,我小孩要走专业,给我安排个好老师,专业的老师,武汉音乐学院毕业的。后来觉得小孩练习比较少,就把老师请到家里陪练。”培训一段时间后,宋女士感觉孩子的学习并没有多大起色,于是,查询了上课老师的相关信息。

宋女士就找到机构要了老师的毕业证,因为机构宣传材料上写的是武汉音乐学院毕业的,最后发现老师是武汉音乐学院脱产学历,宋女士说:“不是我歧视学历,老师至少是个全日制学历,因为一节课一小时要220元,在行业不算便宜的。”

对于老师的学历,宋女士很不满意,于是,她要求终止学习并退还剩余课程的费用。

宋女士说:“我内心肯定是不接受,我当时就是没有签合同,没有认真核实,老师都是半路出家的,然后我小孩现在全部从头学。现在我剩余的课程必须要退给我。”

对此,记者来到武汉日瑞思国际钢琴艺术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介绍,宋女士反映相关老师的情况,他们也进行了了解和核实,钢琴老师的授课资格并不存在问题。

 武汉日瑞思国际钢琴艺术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家长可能贪小便宜,她把老师挖到家里进行私人教学。老师是武汉音乐学院出来的,具有教师资格证,后面宋女士还差两节课没有上,共440元,我们退给她。”

就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律师邵鑫垚解释:“法律不禁止私下以个人名义与家长签订劳务合同,我和老师签了合同以后,觉得老师不能胜任工作,去找机构,这实际上是不合适的。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学历要求),家长的主张实际上是没有依据的,除非说老师水平太差,完全无法胜任教学工作,对老师能力提出质疑,可以要求更换老师。”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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