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遏制违禁药品“隐身”网络需要有互联网思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2-02 13:48

12月1日起,《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药品网络销售进入规范化、严监管时期。根据《管理办法》,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清单》中,除上述不得网络销售的药品外,又明确增加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两类药品,引起业内关注(《证券日报》12月2日)。

追求健康成为很多人的目标,通过食用保健食品利成为许多人尤其是中老年人的选择,然而是药三分毒,违禁药品混迹其中,让消费者以身体健康为之埋单。随着网络的发展,违禁药品逃脱市场监管、食药监、卫健等部门的监管,成功侵入公众消费圈,近年来,相关部门查处了多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淘宝店铺等生产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网络售卖的方式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在选择保健品时,往往会忽视生产厂家、商家的合法资质。

安全是药品的底线。这些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药品,之所以能遮蔽众多消费者眼睛,让他们对药品安全基本道理出现误判,是与商家的网络营销策略有很大关系。一方面,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药品,通过虚假宣传缺点卖点吸引用户,加上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圈熟人关系、口碑传播的特性,发动营销公众号为其背书,刷出存在感,让消费者失去辨别能力,防不胜防,让消费者的身体遭受严重的损害。 另一方面,网售含有违禁药物的不法分子以网络和快递进货、发货,自行分装成品,并通过网络社交圈宣传、收款等各种方式逃避传统监管手段,让受害消费者遍布全国各地,给执法机关调查带来麻烦。

面对互联网时代违禁药品“隐身”网络等新的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与有关网上商城、社交软件开发企业合作,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网络数据监控,营造良好的网购环境。一方面,监管部门要担负起监管责任,有关电商企业也要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不让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假冒伪劣保健品在平台上肆意流通;另一方面,要从完善药品网上流通规范入手,开展消费领域类公益民事诉讼、创新互联网监管手段、多部门联动配合等方面发力,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监管,在这些区域加快推进网格治理,不留监管空白,从而织密药品安全网。,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很难堵截和防范违禁药品和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流入到消费市场。遏制掺杂违禁药物成分的药品和保健品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需要多方合作,既需要监管部门变革传统的监管模式,也需要有关电商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更需要公众增强药品常识,堵住违禁药品的销售出口。当务之急是要规范药品和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渠道,积极利用各类网络销售平台的大数据功能,增强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控能力,从根本上改变打击网络禁售药品和违禁药物成分的保健品犯罪所面临的取证难、全链条打击难的困局。

文/吴学安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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