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亿,一审判赔7917万:“拉菲庄园”侵权案二审开庭
扬子晚报 2022-11-09 08:29

“来一瓶82年的拉菲!”这句电影《赌神》里周润发的台词在不少影视作品中反复出现,这一葡萄酒品牌也因此为人熟知。

近日,“拉菲庄园”商标侵权案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南京拉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等被告公司共计赔偿法国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7917万元。

“拉菲”起诉“拉菲庄园”等,索赔1亿元

此前,法国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将南京拉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包括判决南京拉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6500万元,要求南京华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赔偿3500万元等。

该案一审被告除上述两家公司外,还包括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骏腾酒业有限公司、杭州佩伦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醉牛酒业有限公司、上海久圣酒类有限公司。

据了解,“拉菲”与“拉菲庄园”之争始于2011年,当时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向商评委请求撤销“拉菲庄园”商标并获得支持。

一审7家公司成被告,相关公司被判连带赔偿

一审判决书显示,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指出,七家被告公司侵害了自己的涉案商标专用权。金色希望公司、拉菲庄园公司在“拉菲庄园”葡萄酒全国各地糖酒会以及其他形式的产品推介过程中,有意隐瞒绝大部分“拉菲酒庄”系列葡萄酒的产地来源,并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多次提及“法国”“波尔多左岸”“梅多克”字样,并同时使用“拉菲”“拉菲庄园”标识,使消费者将金色希望公司、拉菲庄园公司生产、销售的葡萄酒与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及其生产的产品产生混淆、误认。

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在诉讼理由中还表示,金色希望公司等七被告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巨额非法利润。根据金色希望公司在关联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拉菲庄园”葡萄酒在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代理商共计757家,“拉菲庄园”葡萄酒进驻商超系统近2000家。“拉菲庄园”葡萄酒成本少则人民币四五元,多则人民币十几元,销售价格却少则六十几元,多则上千元,非法利润高达十倍、甚至上百倍,金色希望公司等七被告因侵权行为获得的非法利润远超人民币1亿元。

江苏高院于2021年6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拉菲庄园公司、华夏公司、骏腾公司、佩伦公司共计赔偿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7917万元,相关公司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还判决7家被告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及宣传带有“拉菲庄园”“LAFEI MANOR”及两者组合标识的葡萄酒产品;相关被告公司立即停止实施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等。一审判决作出后,华夏公司,金色希望公司,拉菲庄园公司,骏腾公司提起上诉。

记者检索天眼查商标信息发现,目前可以查询到不少与“拉菲”有关的酒类商标申请,其中除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申请的之外,其他公司申请的相关商标多处于商标无效或等待实质审查状态。

文/万承源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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