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受访者遭遇过大数据“杀熟”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9-12 07:10

近年来,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备受关注。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开展了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活动。市消协日前发布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报告。报告显示,问卷调查显示七成多受访者认为仍然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六成多受访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经历;体验调查中未发现明显大数据“杀熟”问题,部分平台存在新、老用户同时购买同一商品不同价现象。

在问卷调查中,七成多(76.77%)受访者认为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较去年(99.74%)下降了两成多(22.97%);有六成多(64.33%)受访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经历,较去年(86.91%)下降了两成多(22.58%),这组数据说明,虽然大数据“杀熟”有所下降,但仍然存在。

受访者表示,在网络购物时遭遇大数据“杀熟”现象最多,其次是在线旅游和外卖消费。超六成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主要体现为不同用户享有不同的打折或优惠;此外,针对同时在一个平台消费,有人有消费券而有人却没有的现象,八成多受访者认为发放打折或优惠券的结果不公平,七成多受访者认为发放打折或优惠券规则不透明。

在体验调查部分,体验调查没有发现明显大数据“杀熟”问题,部分平台存在新、老用户同时购买同一商品不同价现象。体验调查在18个平台完成的63个消费体验样本中,有36个样本新、老用户价格一致,有27个样本新、老用户价格不一致。价格不一致主要体现为新、老用户享受打折优惠额度不同,或者享受打折优惠种类不同,导致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不同。有的价格不一致样本,存在打折优惠促销规则不透明现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针对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市消协提出建议:鉴于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大数据“杀熟”行为又很难发现和调查取证,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大数据线上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抓取审核等方法,实时监控有关电商平台的价格等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对可能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作出预判。同时建议消费者应尽量减少互联网个人信息留痕,注意关闭个性化推荐、选择或删除个人用户标签等功能的应用,降低在平台使用搜索、收藏等功能的频率,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尽量通过不同方式在不同商家进行价格比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谭卫平

相关阅读
加强平台监管,防止“大数据杀熟”!
人民日报 2024-02-29
人民时评:加强平台监管,防止“大数据杀熟”
人民日报 2024-02-29
加强平台监管,防止“大数据杀熟”
人民日报 2024-02-29
合力治理大数据“杀熟”
经济日报 2024-02-05
大数据“杀熟”不如“捧熟”
经济日报 2024-01-31
大数据杀熟何时告别人人喊打却无可奈何?
工人日报 2024-01-30
大数据杀熟现象:App订酒店,黄金会员比普通会员贵211元
法治日报 2024-01-25
大数据不仅“杀熟”,还能“杀生”?
工人日报 2022-11-0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