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银保监会表示,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促进信用卡行业以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持科学理性消费。
长期睡眠信用卡占比超20%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
《通知》共八章三十九条,分为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
以规范发卡为例,《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此外,《通知》还列示了默认勾选同意、强制捆绑销售等营销禁止行为,并明确规定未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统一资格认定,任何人员不得从事该机构信用卡发卡营销活动。
“长期睡眠卡,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能被不法分子盗用、盗刷风险,如果信用卡有年费,容易导致个人征信受损;信用卡过多也可能导致个人过度负债等。对于发卡行来说,尽管发卡规模上去了,但过量发卡导致资金成本上升,不利于信用卡风险增加银行系统负担,造成资源浪费。”光大银行(601818)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出台措施,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限制银行过度发卡,规范信用卡收费、营销和风险管理,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业务市场规范发展,降低资源浪费。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应当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捆绑签订。不得对已办理分期的资金余额再次办理分期,监管规定的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存量业务不符合要求的可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在公开发布之前,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通知》是在充分考虑社会反馈意见后才对外发布的。
“《通知》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建议,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增加对信用卡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的监管要求;完善过渡期安排等内容。”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指定的背景跟当下的大环境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亟需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质量。为此,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制定本《通知》。
在规范信用卡业务的同时,《通知》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金融需求的升级变化,合理应用新技术、新渠道、新模式不断优化信用卡服务功能,丰富产品供给,持续有效降低信用卡各种使用成本,为扩大科学理性消费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明确提出将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将按照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先选择人民群众服务认可度、信任度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访投诉要求落实到位,经营理念和风控合规审慎严格,各项整改工作达到监管指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并未对信用卡业务实施一刀切的模式,而是给出了2年的过渡期。《通知》明确过渡期为实施之日起2年,存量业务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涉及业务流程及系统改造的,须在6个月内完成,改造后新增业务须严格符合《通知》规定。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