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暂停经营“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7-04 18:07
北京青年报记者7月4日了解到,国家药监局通报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经查,化妆品注册人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上述标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的行为。
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山东、湖北、新疆自治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板栗色)、“韩妃染发膏”(金亚麻色)、“韩妃染发膏”(棕黑色)3款化妆品进行调查。经查,化妆品注册人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上述标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的行为。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企查查信息了解到,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修宝。该公司于2020年和2021年两次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处罚。处罚原因是其生产的染发膏产品中检出了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以及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的系列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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