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5000余锅!火锅店用“地沟油”被判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30万元
红星新闻
2022-06-05 14:00
6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会理市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火锅店使用“地沟油”案件,会理某串串香店销售添加“地沟油”的锅底5000余锅,销售金额达13万余元,被判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30万元。
5月19日,由会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起火锅店使用“地沟油”案在会理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查,2018年,被告吴某某、赵某某与邓某某三人合伙经营会理某串串香店,吴某某负责管理后厨,赵某某负责管理前厅。自2021年6月起,为了节约成本,吴某某安排服务员收集店内消费者食用后的火锅餐余废弃锅底,进行回收后单独在后厨熬制“老油”,并添加到火锅锅底中再次供消费者食用。
被告赵某某明知被告吴某某使用回收熬制的“老油”添加到火锅锅底中,仍然向消费者予以销售。自2021年6月至11月28日,该串串香店共销售添加“地沟油”的锅底5000余锅,销售金额13万余元。
为惩治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被告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会理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要求判令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30万元(已缴纳)。
长期以来,“地沟油”案件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严惩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有效惩治了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给食品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如果为非法牟利丢失良知,最终将自食恶果,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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