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法院公安首次“协同查人”,助老人追回80多万借款
南方PLUS
2022-04-26 17:03
记者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金平法院根据法院与公安机关“查人扣车”机制,在当地成功查控首名被执行人。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陈某罗与被执行人陈某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陈某胜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陈某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金平法院依法向陈某胜发出执行通知书,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系统和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其财产情况,均查无可供执行财产。
面对80多万元借款无法追回的情况,82岁陈某罗情绪激动。执行法官耐心安抚老人,向老人做释法工作,同时向金平区房产交易所及被执行人户籍地汕头市金平区石砲台街道办事处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金平法院多次实地调查,要求被执行人亲属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始终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也未能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转机出现在今年3月。汕头中院、汕头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查人扣车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金平法院迅速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4月21日,公安机关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并立即予以控制。
金平法院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立即组织执行人员赶赴现场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经说服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取得申请人谅解。经过执行法官持续近5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工作的一个缩影。联动协作机制借助公安机关信息技术优势拓宽法院执行“查人找物”渠道,是提高执行工作实际效能的有力举措。金平法院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强执行力度,并与公安机关达成常态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惩戒机制,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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