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楼财经 | “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细节披露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20 10:50

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20日了解到,3人冒充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诈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案二审已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6月,“腾讯”状告“老干妈”拖欠巨额广告费事件,一度引发舆论热议。未料,事件背后竟是一起经他人预谋的合同诈骗案。最高检官微公布3人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诈骗腾讯事件细节。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腾讯以老干妈拖欠广告费为由,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其千万元财产。随后,老干妈发表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商业合作,并表示已经报案。

同年7月,警方抓获36岁的无业人员曹某等3人。3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老干妈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骗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QQ飞车)礼包码CDKEY非法获利。CDKEY简称“密钥”,是用来激活某些功能的一组字母或数字代码,在游戏行业一般指道具兑换码,用来兑换虚拟道具。

根据刑事裁定书披露,曹某、刘某利出资,由郑某君购买新电话卡,注册新微信号、印刷老干妈公司员工名片。随后郑某君冒充老干妈公司市场部经理李某林与腾讯公司互动娱乐商务经理林某丹联系合作事宜。

2019年2月,郑某君继续以李某林名义与林某丹洽谈合作事宜,林某丹提出需到贵阳进行实地考察。曹某三人遂租赁贵阳市观山湖区某中心办公室经布置假装为老干妈公司办公场地,并由郑某君冒充李某林、刘某利冒充老干妈公司销售部经理王某娜与前来考察的林某丹进行接洽。

在获取腾讯公司员工信任后,曹某冒充老干妈公司经理李某鹏与郑某君一起通过微信与腾讯公司林某丹等人商谈合作细节,先后于2019年3月14日、5月6日以老干妈公司名义与腾讯公司签订两份标的共计1030万元的《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协议先后约定在201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共9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6个月的合作,由老干妈油辣椒系列产品分别与《QQ飞车手游S赛》《QQ飞车手游S赛—国际赛》进行联合市场推广合作。老干妈公司按照相应的进度付款人民币1030万元给腾讯公司。其中约定,腾讯公司为QQ飞车游戏提供20万份价值100元的礼包。

为顺利签订协议,郑某君在贵阳市火车站附近找人伪造了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一份,以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老干妈有限责任公司骑缝章各一枚。随后将该营业执照提供给腾讯公司,并在协议上加盖伪造的老干妈公司印章。

曹某、郑某君以需要在合作商品上印制CDKEY开展联合推广为由,要求腾讯公司提供CDKEY,于是腾讯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企业邮箱以及微信点对点共计发送120万个QQ飞车游戏CDKEY给曹某。

拿到CDKEY后,曹某通过淘宝、闲鱼等平台予以变卖,查实获利669282元,所得赃款被三被告人用于偿还债务、日常开销。曹某所销售的CDKEY已被兑换442311份QQ飞车游戏礼包,其中包括游戏商城有公开销售价值4313650.8元的409242份游戏礼包。

曹某等三人共拿到腾讯提供的120万份CDK码,刨除没有售卖而失效、售卖没有兑换而失效的CDK码,涉案数量认定为40多万份。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曹某三人骗取腾讯财物价值约431.37万元。2021年12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曹某等三人12年、7年、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人退赔腾讯公司431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曹某和刘某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曹某的上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量刑过重”。最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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