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恩的《笨拙》时光
文汇报 2022-04-03 18:46

A.A.米尔恩和E.H.谢泼德共同创造了小熊维尼的经典形象。谢泼德两部自传《记忆的画》(Drawn from Memory)和《人生的画》(Drawn from Life)最近出了中文合订本《伦敦小孩》,文字亲切而不俗气,二百四十余幅插图诗意盎然,读来是悦目的享受。被称为“小熊维尼之父”的米尔恩(他的生日1月18日即“维尼日”)在1939年也出过一本自传,《为时已晚》(It’s Too Late Now)。比起他的童书和侦探小说《红屋疑案》(The Red House Mystery),此书显然不够有名,直到绝版多年后的2017年才由潘麦克米伦旗下的贝洛出版社再版,而贝洛的主营业务本就是旧书新刊,致力于让蒙尘的佳作重新焕发生机。

A.A.米尔恩(1882—1956)在剑桥的专业是数学,但他始终爱好文学,早早把写作视为了人生志向

书名为何叫“为时已晚”?作者在自序里给出了解释。原来“为时已晚”指的不是别的,正是他本人的人生。“遗传和环境塑造了孩童,孩童塑造了成人,成人塑造了作家;所以对我而言,当一个不一样的作家为时已晚——也许四十年前就太晚了。”他说,批评家总拿别人的标准来要求一位作家,责备他为什么不把书写成别的样子。但一个人写出怎样的文字,就在于他是怎样的人;一个人是怎样的人,归根结底因为他过怎样的生活。

米尔恩将他的人生分为七个阶段:孩童,学生,大学生,自由撰稿人,副主编,业余士兵和作家。在一开始他就跟读者打好招呼,略带傲慢倒也不失真诚:他的写作向来是为了取悦自己,不管公众怎么想,作者本人首先不能觉得无聊。如果别人也能从他的回忆中获得乐趣,他很高兴,“但要说清楚,这场聚会的主角是我,不是他们”。果然,作者集中笔墨记述个人经历和所思所感,旁逸斜出处也只是偶尔奉上几片文林散叶,避免将自传写成他传。《为时已晚》前半本回忆他成年之前的生活,读者或可与谢泼德的自传相互参看——他俩年纪相仿,都是维多利亚时代末期的“伦敦小孩”。全书花在他的代表作“维尼系列”上的篇幅十分有限,因为他厌倦了“童书作家”的头衔,在刻意回避这一身份,说既然他觉得再也翻不出新意,索性及时收笔。不过,他也知道这恐怕于事无补:“在英格兰,得到名气比丢掉名气容易。”“英国人把作家当鞋匠,希望他从一而终。”好在关于米尔恩创作维尼故事的文章、访谈和报道已足够多了,安·斯维特(Ann Thwaite)在《米尔恩传》里更是考据翔实,这一次我们不妨就把维尼当成米尔恩私人聚会上一位寻常的来宾吧。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米尔恩这部自传的风格,便是“自嘲”,常常表现为一种交缠着敏感和疏离的调侃。书里精彩的片段不少,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则是他编辑幽默杂志《笨拙》(Punch)的经历。

在加入《笨拙》之前,米尔恩其实已经当过一份重要刊物的主编。1900年,他从威斯特敏斯特学校考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虽然专业是数学,米尔恩始终爱好文学,积极投稿和参与校内的文艺活动,早早把写作视为了人生志向。1902年,他接手编辑剑桥大学的学生刊物《格兰塔》(Granta)。数学系课业压力繁重,导师劝他放弃编辑杂志,米尔恩却坚定地拒绝了,还连说了两遍“非干不可”,就算奖学金撤回也在所不惜。他允诺完成导师要求的每天至少六小时的“工时”,每周汇报。多年后回忆这段安排,米尔恩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当年竟然只有在他不写作的时候才叫工作时间。

米尔恩的父亲是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家长,作风严厉,而米尔恩在数学荣誉学位考试中成绩不佳,愈发心虚。但从剑桥毕业后,米尔恩并没有听从父亲的建议去当公务员,而是开启了一段撰稿生涯。《为时已晚》里记录了他第一次作为自由撰稿人发表文章的经历。当时,柯南道尔的《归来记》正在《斯特兰德杂志》(The Strand Magazine)连载,市面上的仿作层出不穷,米尔恩也写了一篇投稿。过了一段时间,他和朋友约好一起吃饭,同伴晚到,他就在饭店里随手拿起一册《名利场》杂志(Vanity Fair),翻到一篇故事,读了开头大呼不好,自己戏仿之作的情节尽然被人抢了先,只好怀着妒意读下去,直到快结束才惊讶地发现那正是自己的手笔。伦敦的知名刊物上出现了自己的作品,米尔恩首先感受到的是紧张局促,仿佛泄露了一个天大秘密,疑心周围每个人都在看他,当然,这种情绪只存在了片刻,“随后我流连忘返地通读起文章来:一句接一句,每一个句子都无与伦比,每一个美丽的词都惹人喜爱”。他顿时觉得自己成了百万富翁,同朋友尽情庆祝了一番。月底他收到了稿费:十五先令。

事实上,米尔恩那篇“福尔摩斯”的仿作最初是投给《笨拙》的,无奈遭拒。但给《笨拙》写稿一直是米尔恩的目标,即便三番四次被退稿,他还是每周都会寄去文章。1904年4月,《笨拙》终于接受了米尔恩的稿子,虽然只有四行。兴奋之余,米尔恩问自己:凭这么一小段,可以号称“我为《笨拙》写文章”了吗?他还来不及细想,好运就来临了。在很短的时间内,杂志又接连发表了他的一组诗和一篇散文。这下他是真正的《笨拙》作者了。当时有传闻说在《笨拙》上发一篇文章,不管带不带插图,稿酬都是五镑,米尔恩心想:“看来我要功成名就了。”临近结稿费的日子,他满怀期待,结果支票上的金额是十六先令六便士。他大惑不解,写信去询问,得到的回复很有意思:一个作者刚开始给《笨拙》写稿,获得的荣耀感本身就足以充当报酬,而当荣耀感开始消磨,那就该涨稿费了。

1906年,米尔恩成为了《笨拙》的副主编,年薪二百五十镑,稿酬翻倍。但他还没有资格参加历史悠久的“笨拙席”(the Punch Table)。《笨拙》的创办者懂得享受生活,习惯在品尝美食美酒的间歇商量杂志选题,这一传统一直保留了下来。萨克雷、坦尼尔爵士、谢泼德等都曾是“笨拙席”的座上宾。每周三晚上七点,《笨拙》同仁会在编辑部楼下聚餐,决定下一期杂志的漫画。米尔恩当时只有二十四岁,连自己也觉得他们不请他可以理解:“要是我二十四岁就受邀列席,到七十四岁还坐在那儿,随便哪家报刊的老板想到这一点,都会不寒而栗吧。”况且,讨论《笨拙》的漫画创意需要高度的政治敏锐,米尔恩在这方面尚未得到他们认可。四年后的1910年,米尔恩终于“获准下楼了”,在依然年轻的二十八岁,他依照“笨拙席”的惯例,用小刀在餐桌上刻下了他给《笨拙》写稿时常用的姓名缩写:A.A.M.。

米尔恩在剑桥编过《格兰塔》,又做过好几年产量颇高的自由撰稿人,担任《笨拙》副主编看起来是恰当的人选。但杂志每周都要推出新一期,需要源源不断的想法,仍带给他巨大身心压力。数学系出身的他简单算了一笔账:每周要找到一个可写的想法,一年下来就是五十二个想法,他若是一路干到七十岁,那就得找到大约两千五百个想法。当遍索愁肠毫无所获的时候,他陷入了自我怀疑:“问题是我在二十四岁的黄金年龄,都连一个想法都找不出来。我为什么不去中学当校长呢?”一连好几个小时枯坐书桌前很多时候都是在做无用功,是自我安慰,也是重压之下的拖延症表现,神经紧张却没有任何效率,最终还是靠临时抱佛脚才解决问题。米尔恩有句话讲得很好,“悠闲的无所事事”是美妙的,但“既不悠闲又无所事事”是魔鬼的发明。

一战爆发,米尔恩同许多人一样应召入伍。不过,《笨拙》一直在给他发工资。战后,他回到杂志社,准备继续上班,却发现主编欧文·西曼(Owen Seaman)态度颇为冷漠。这时他才意识到,杂志老板并不希望他回来。一来他们对代班的人很满意,二来对他把空闲时间用来写剧本而不是《笨拙》的文章很不满。他们想让米尔恩移交编辑工作,但继续当《笨拙》的作者,米尔恩的想法刚好相反:他愿意编杂志,拥有稳定收入,额外的时间则用于写剧本。最后,他提交了辞呈,甚至退出了“笨拙席”。就这样,米尔恩与《笨拙》的缘分基本到头了,从此,他成为了全职作家,写剧本,写诗歌,写童书。二十年后,回看这段与《笨拙》的不欢而散,米尔恩把一大原因归于自己的性格,说自己“永远想逃走”。所以他会从《笨拙》逃走,从童书的写作中逃走。重复的劳动令他生厌,哪怕这种劳动可以带来丰厚的回报。

米尔恩生于1882年,写作《为时已晚》的时候,他五十多岁。他“任何事都不想扯着嗓子说”,笔调冷静克制,讲究点到为止,却也不乏真情流露。他相信人类的复杂神秘,从不对别人妄加揣测,在另外的地方说过“每个人都是一道谜,没人能知道另一个人的真相”,我想这就是他在自传开篇就强调“聚会的主角是我”的深层原因。每个人能够尝试去了解的,只有自己。《为时已晚》最后一章记录了一段作者同一位年轻朋友的对话。后者请他给年轻人提点忠告,米尔恩答,忠告只有一条:“永远不要听从忠告。”米尔恩在1952年出版的随笔集《年复一年》(Years In,Years Out)中,又说起了这部自传。在大西洋彼岸出版时,此书最初是每月连载的,美国编辑喜欢改书名,定了一个新标题:“何其幸运!”(What Luck!)这令米尔恩一度很生气。不过,时过境迁,七十岁的米尔恩回望自己的人生,说道:“我倾向于同意他的看法。”

文/顾真

来源/文汇报

编辑/贺梦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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