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不能让私人影院成为未成年人保护漏洞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14 15:39

据媒体报道,当下有私人影院提供住宿服务,却不需要出示身份证,造成了许多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就能进入私人影院娱乐、住宿。全国人大代表鲁曼指出,私人影院处于监管空白,存在安全隐患,会滋生一些青少年相关的犯罪行为。(3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传统影院与私人影院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属于大众化的电影消费场所,一般比较规范;而后者是主打“私人定制”观影体验的消费场所,比较混乱——私人影院由于环境比较封闭,容易变成违法犯罪场所,存在多种安全隐患;大多没有合法资质;所播的影片容易侵犯版权等。

令人费解的是,多数私人影院提供“包夜服务”,相当于旅馆,却不登记顾客信息。这意味着谁都可以进入私人影院“开房过夜”,包括未成年人。私人影院生意火爆,而顾客又“大多是在校学生”,让人担忧封闭又不登记顾客信息的私人影院容易变成“伤娃场所”。

一方面,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私人影院,很容易被其他人侵犯、伤害,一旦遇到危险情况,既难以出逃又呼救无门。在江苏常州的私人影院,2019年就发生过未满14女孩被18岁男子侵犯的案例。因私人影院未登记顾客信息,也给维权、破案造成困难。

另一方面,容易滋生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无论在私人影院观看黄色影片、暴力影片,还是吸食“笑气”、电子烟等,都会造成不良影响,轻则损害未成年人健康,重则会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我们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今天,决不能让私人影院成为未成人保护漏洞。

即便私人影院未见未成年人的身影,也应该进行规范化管理,既要防止私人影院变成成人吸毒、色情等违法犯罪场所,也要解决这类场所的消防隐患、侵犯版权、环境卫生等问题。当私人影院为未成年人“开房”,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更要对这类场所加强全方位监管。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从实际情况看,私人影院提供住宿服务,但不登记不询问相关情况,明显不规范。

上述法律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虽然法律没有点名私人影院,但从这类场所封闭且存在多种乱象看,显然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所以“等”字应该包括私人影院。

根据2018年广电总局公布的《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私人影院属于“点播影院”,按规定,私人影院应当获得业务许可并规范运营。但某地具备资质、注册登记的私人影院不到10%。按说,私人影院提供住宿服务,应纳入特种行业管理对顾客进行登记,但未登记。

笔者建议,既要在国家制度层面把私人影院纳入特种行业管理,要求私人影院严格身份登记,禁止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进入;也要部署公安、文化执法、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对私人影院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须限期办理相关资质,不符合条件的该关停的坚决关停。

对私人影院日常运营,应通过突击检查、“云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督;营业期间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私人影院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张海英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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