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已多次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2018年8月,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中指出,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2019年10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再次强调中国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2021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电子烟纳入监管。同年6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将电子烟经营监管纳入主要任务中。(记者 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