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3月1日之后微信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2-22 21:26

2月22日,微信支付发布关于个人收款码相关情况公告。公告称,2022年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可以享受更多支付功能。

2021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系列管理要求。《通知》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同时,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央行有关人士表示,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

当时就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央行有关人士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该新规即将实施,微信方面表示,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政策和支付清算协会自律要求,微信支付按照优化支付服务、保护用户权益的原则,第一,个人收款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2022年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第二,个人经营收款码可以享受更多支付功能。2022年3月1日之后,结合用户收款情况,将陆续通过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在用户自愿情况下提供个人经营收款码,免费领取物料码牌,还能享受经营账本、经营分析等更多权益和服务。用户如果希望申请,“收款小账本”首页会逐步向用户开放申请入口,申请完成后可享受同等待遇。同时,用户原有个人收款码不停用、不关闭、功能不变。

微信提示,关于个人收款码和经营收款码的更多详情可咨询微信支付官方客服。若有相关人员上门推广,请谨防诈骗。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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