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九章,八十七条,重点规范了六个方面,在第三个方面“充实社会保护内容”中,“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引人瞩目。
近年来整容低龄化问题突出,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的《2020医美行业舆情报告》梳理出医美行业七大舆情“痛点”,就曾指出整容低龄化现象日益凸问题。未成年人“整容热”与医美广告宣传、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社会评价标准,以及青少年“通过外貌改善以获得事业发展”的畸形成才观等密切相关。
对此,上海提出“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针对性强。如今,医美机构在接待未成年人顾客时“尺度”较宽,无需监护人同意即可手术,“黑诊所”“黑医生”产生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不断,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均带来负面影响。而且,加强对医美市场的整治和打击,已成普遍共识。
不过,即使对违规执业的医美机构进行规范和打击,如果消费者自身缺乏正确的美容观,恐怕也是治标不治本。即使严厉打击,或仅靠消费者提高鉴别力仅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如果无法摆正外貌形象与内在美之间的关系,总想通过整容换取“二次人生”,就算再严厉整治或打击,恐怕也无济于事。
这还不仅限于未成年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家长,其本身就不能正确看待“颜值”,无法正确认识容貌并非是人生求职及幸福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甚至价值观、美容观被扭曲,即使想用“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加以限制,也不会有令人期待的效果——寒暑假那些领孩子到医美机构整容的家长就是例证。
“看脸”盛行是一种偏见,除了整治医美机构,还必须矫正不正确的美容观。就算外表再美,自身缺乏本领、气质、修养等这些“内在美”,不是真正的美,也势必不会被认可。可见,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其监护人,树立正确美容观才能躲开“美丽陷阱”,这也是治本之策。
文/刘天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