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权、贪财、贪色,受贿1.7亿广西厅官李新元声泪俱下忏悔
澎湃新闻 2022-02-17 13:00

“贪权、贪财、贪色……我的问题太严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原书记李新元声泪俱下地忏悔道。这是广西近日召开的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专题片《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示》画面。

《中国纪检监察报》2月16日刊文介绍:此次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与该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套开,这在广西尚属首次。6名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中人”在警示教育专题片里出镜,这些案例深刻揭示了腐败分子堕落的根源就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同时凸显家风不正等问题的危害。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设主会场,14个设区市设分会场,实现全区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全覆盖。纪委全会套开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拓展警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党中央“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永远吹冲锋号”的部署要求传递到每一位领导干部。

上述专题片提到的贵港市委原书记李新元去年3月被查,距离李新元正式就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一职刚刚过去一个多月。

公开资料显示,李新元,男,汉族,1962年10月生,江苏泰兴人,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班系统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政工师。

李新元早年曾在广西柳州空压机厂、柳州压缩机总厂、柳州联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柳州空压机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多年,2003年起历任柳州市经委主任、柳州市发改委主任、来宾市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等职。

2011年,李新元履新广西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2013年1月调任钦州市委副书记,次月获任市长。2015年2月,李新元转任贵港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年12月获任市委书记,直至去年2月职务调整。

经查,李新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价值观严重扭曲,官商勾结、大肆敛财,甘于被围猎。毫无党性原则,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任用干部;生活腐化、贪图享乐,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开发建设、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长期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去年12月22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韦武斌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李新元受贿一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梁毅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新元利用担任柳州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州市经济委员会主任,来宾市副市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贵港市委副书记、市长,贵港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广西某公司、私营企业主杨某某等十八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开发、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3年至2021年,李新元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和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231.475062万元。李新元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新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231.47506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李新元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00万元,应当从重处罚;李新元收受共计折合人民币493.5119万元的财物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李新元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李新元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做出了深刻忏悔。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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