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首次发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指导性案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2-14 10:15

2月14日,最高检举行“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助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介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

社区矫正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我国社区矫正经历了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到2014年全面推进、2020年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共五个阶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说,经过多年的努力,社区矫正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将社区矫正写入法律,初步确立了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统领性主干法律依据的空白,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据悉,这是最高检首次发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指导性案例。

本批5件指导性案例,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刑事执行检察第二批指导性案例,是从各地上报的2019年以来已办理的、效果突出的百余件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案例中精选出来的,分别来自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5个省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熊颖琪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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