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放宽落户限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
澎湃新闻 2022-01-04 15:03

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海南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明确,要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便利人口社会性流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

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现“跨省通办”“一码通行”。

深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建设方案》。完善海南创新人才流动便利机制。完善国际人才引进和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实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制度。加快推进中国海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口分园、三亚分园)、中国三亚旅游人才市场、中国(海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

《方案》指出,在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将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市场机制,开展补充耕地指标跨市县交易。

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重点项目、民生领域和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指标保障。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依法下放用地审批权限。有序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开放共享。

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以“极简审批+对赌协议”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土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推动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

分类实施建设项目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基础设施和重点园区产业项目,完善耕地占补指标统筹保障机制。健全全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做好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

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完善医疗、教育、旅游、餐饮等重点行业价格行为规则,健全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整合省属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及时对接相关监管部门。

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升级“机器管规划”平台,建立过程监督和留痕制度。修订完善交易场所监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提升,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快健全土地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动态监测监管机制。综合运用智慧监管技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此外,《方案》指出,要完善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制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等相关犯罪。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基础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产权保护和交易制度体系。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政策措施。

要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力度,建立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和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海南省罚没物品处理相关规定,健全侵权假冒商品处置制度。推动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涉案财物审查和管理机制。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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