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汇款70万帮女儿买车、创业,遇困后要求归还获法院支持
澎湃新闻 2021-12-30 09:20

父亲曾汇款80万余元,对女儿在生活、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但自己遇到困难后要求女儿归还遭拒,将女儿告上法庭。湖州市中院日前二审审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其中70.6万元为借款,判决女儿归还。

据介绍,原告老张2006年离婚,女儿小花(化名)随母亲生活,老张承担了大部分抚养费。小花大学毕业时没有稳定工作,恰逢老张房屋被拆迁、收到补偿款,对女儿予以支持,共汇款45次计95160元用于女儿的生活消费,还帮她付购车首付、缴纳购置税、偿还车贷等计259000元,另分五次转账447000元帮助女儿与男友开公司。

此后老张失业、生病,加上房子装修等,负债越来越多。2019年底,他向小花要回上述款项,遭到拒绝,父女关系越闹越僵,在给了父亲4万元后,小花失去联系。

老张将女儿告上法院,认为他在女儿生活、购车、创业方面支付的大量款项源于住房及厂房拆迁,是失去生产资料后获得的补助,也是养老钱,应属借款,女儿应归还。小花辩称,作为有抚养和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互相进行经济帮扶是人之常情,款项应属赠与,自己与父亲之间没有借贷关系凭证,应由老张举证证明借贷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系父女,对案涉金额、用途无异议。对于款项性质,原告没有明确为赠与款,小花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应承担不利的后果。综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习惯、公平等因素,虽然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人之常情,但子女成年后父母不再有抚养义务,给子女出资买车、创业更不是义务,老张提供买车、创业款更多地带有暂时帮助的性质。因此,给女儿的95160元生活费不宜认定为借款,而买车、创业款等70.6万元应认定为借款,应予返还,被告此前已归还4万元,还需归还66.6万元。

编辑/孙政洁

相关阅读
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法官有话说
法治日报 2024-04-14
普法|看《闪耀的她》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那些法律问题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13
母亲出370万元为儿子购买婚房后儿子三年未尽孝 起诉索要购房款获法院支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8-14
法制|婆婆给儿子儿媳的钱,能要求返还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1-12
岳父借钱给女儿女婿买车,后催讨买车钱被拒!法院这样判
潇湘晨报 2022-06-09
壹现场丨女子妊娠期引产又失明 丈夫却反复提出离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09
分手后将前女友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此前花销 法院一审驳回男子诉求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1-20
跨国恋分手 38万“爱情转账”能要回来吗?
钱江晚报 2019-05-0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