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市场准入“红绿灯”以外设卡置障
光明日报 2021-12-23 10:00

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期通报了18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改委已研究建立定期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归集和通报的机制,将违背负面清单有关情况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范围,并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

建立归集和通报机制,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范围并向社会公布,这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举。从首批公开的18起典型案例看,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设置市场准入条件、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变相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违规设置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变相前置审批、变相增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领条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以及排斥、限制和打压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市场、设立招标代理“名录库”、垄断当地车险和安责险市场、部分合格货运卡车上路难等问题,都是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动用行政权力画地为牢的行为,为市场的开放和统一私设“篱笆”。

市场准入,对资本而言,是其起步阶段的“红绿灯”。这个“红绿灯”,决定着资本能否进入,以及进入市场的范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度,确立了“红灯以外皆为绿灯”的市场准入原则,为资本进入市场指明了通道和范围。从最近几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条目看,这个清单的市场导向越来越明显,开放性越来越强,对资本可进入领域范围的限制越来越少,开始注重构建资本主体待遇平等的公正环境。所有这些,都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主导作用的必要前提。

正是从这个意义而言,任何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动用行政权力私筑藩篱,搞垄断、搞地方保护,设租收费、雁过拔毛,都是在“红绿灯”之外设卡置障。这些道卡路障不除,资本进入市场的道路就不通畅,经济增长的潜力就没有释放的出口,市场的统一性就存在缺欠,市场主体平等以及公平竞争的环境就难以形成,市场导向的“红绿灯”就不起作用。这种由地方保护和条块利益驱动而设立的道卡路障,不仅影响市场发育,也对行政秩序形成冲击。

在经济建设中,市场准入的“红绿灯”与资源配置以及配置方式相关。在相当程度上,“红绿灯”带有明确的指向性。为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12月15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发展。这个表述,表明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前提设定为“市场化方式”。“市场化方式”,不是人人有份的大水漫灌,也不是利益均沾的撒胡椒面,而是根据市场亮出的“红绿灯”来精准决定金融支持的对象和力度。就此而言,遵守“红绿灯”发出的信号,也就是承认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

文/季路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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