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从重追究刑责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17 10:56

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岳仲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2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

外界关注的一个话题是,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如何落实各方责任?如何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对此,岳仲明说,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委会、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

“首先,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三是,做好应对处置,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的,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他提到,草案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张丽
校对/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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