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赌博是封建社会残存的毒瘤,严厉禁赌是一贯坚持的方针政策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29 10:59
11月29日,最高检举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发布检察机关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
据悉,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开设赌场罪”第一档的法定刑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调整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加大了对开设赌场犯罪刑事处罚的力度,并增设相关条款。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说,赌博是封建社会残存的毒瘤、顽疾,严厉禁赌,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方针政策。
上世纪80年代,一些社会陋习死灰复燃,赌博活动在我国又进入了反弹期。
为遏制赌博风气蔓延,惩治赌博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秩序,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了赌博罪。1997年修订刑法,将“开设赌场”明确规定在条文中;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的犯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一款,增设了“开设赌场罪”,同时将法定最高刑由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
他说,针对赌博犯罪的新形势、新变化,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再次进行修订,一是提高开设赌场犯罪的刑罚。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的快速发展,开设赌场犯罪也呈递增状态,参与人员多、资金规模大,流动性、隐蔽性强,其危害性更大,为严惩开设赌场行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了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档的最高刑和第二档的最低刑,由三年有期徒刑修改为五年有期徒刑。
二是增加了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一直以来,司法实践对组织跨境赌博行为是予以严厉惩治的,并体现在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其在刑法中独立出来,体现了国家进一步准确打击赌博犯罪,精细立法、科学立法,对有效遏制当前赌博犯罪活动高发的态势具有积极意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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