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1-11 23:11

11月10日,蓝光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蓝光发展公告截图

警示函显示,经查,蓝光发展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21蓝光MTN001”,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披露的“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提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主体意识,增强信息披露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编辑/宋欣

相关阅读
浙江证监局对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浙江证监局网站 2024-05-07
3家公司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因信息披露等问题
证券时报 2023-10-25
因短线交易 这家A股公司董事长被出具警示函!
证券时报网 2023-09-29
辽宁证监局对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网站 2022-08-11
蓝光发展:蓝光集团持有1.55亿股拟被拍卖 占总股本5.10%
观点网 2022-07-23
北京证监局:对神雾科技集团及法定代表人吴道洪出具警示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7-05
中金公司因三大问题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10
北京证监局对东方园林何巧女和赵冬出具警示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1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