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电鱼,这几人被查处!
玉溪警方
2021-11-08 07:40
“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属于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近期,全市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成功侦办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
近日,通过行刑衔接机制顺畅运行,环食药侦支队接到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移送的两起案件:李某某、李某先后在江川区星云湖水域使用电瓶电鱼,捕获鲤鱼、鲫鱼、白鱼若干,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接案后,环食药侦支队和江川分局共同开展案侦工作,目前已立案侦查。
10月26日,澄江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在南盘江巡查过程中,发现两名男子在江边往一辆三轮车上装东西,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三轮车内装有电鱼用的电鱼器、电瓶、充电器、缠有电线的网兜、鱼网、铁皮船等工具,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民警将两名男子口头传唤至澄江市公安局九村派出所。
根据供述,该二人于10月24日至10月26日期间,数次在七江电站出水口至滴水车站段的南盘江江内实施电鱼行为,并获取不法收入。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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