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侵权使用美术作品被判赔8800元
北京商报
2021-11-03 22:40
11月3日,天眼查App显示,北京听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布。
文书显示,原告听涛公司诉称,发现被告娃哈哈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娃哈哈微学堂”上转载、传播使用听涛公司的美术作品共11幅。娃哈哈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传播使用听涛公司的美术作品,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查明后认为,原告系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娃哈哈公司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中未经听涛公司许可使用了涉案作品,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最终判决结果为,被告娃哈哈公司赔偿原告听涛公司经济损失8800元。
编辑/孙政洁
相关阅读
“我不是胖虎”美术作品“二创”制作电脑壁纸涉侵权 法院判决侵权方赔偿经济损失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25
直播销售带有泡泡玛特美术作品形象服饰 生产、销售方被判惩罚性赔偿500余万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25
北京海淀法院巡回审理涉“我不是胖虎”美术作品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24
盗卖他人“剧本杀”作品 侵权网店被判赔1万元
成都商报 2023-07-05
衣服箱包使用Molly等美术作品形象 服饰店被泡泡玛特公司起诉索赔3000余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4-18
北京青少年、北京老干部美术作品展线上展厅正式发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2-23
《延禧攻略》片头使用他人摄影作品 爱奇艺等三被告被判赔6万元
中国证券网 2022-06-02
片头使用他人摄影作品,《延禧攻略》被判赔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0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