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毁林造地问题突出,县委书记被通报、责令作深刻检查
澎湃新闻 2021-10-29 13:22

10月29日,《浙江日报》刊登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26名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8名(含省管干部1名),乡科级干部18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5人,其他处理6人。

2020年9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浙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今年2月反馈督察意见,移交了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浙江随即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纪委省监委迅速启动问责调查工作,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据通报,金华市磐安县耕地占补平衡变形走样,毁林造地问题突出。为获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当地在海拔500米以上、坡度超过25度的部分生态公益林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毁林开垦,造成大量林地被占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项目选址不当、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生态破坏严重等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磐安县委书记王志强(时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兼任全域土地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通报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处理;给予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处级干部沈景根(时任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通报并严肃批评处理;给予磐安县政协主席陈远志(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全域土地整治指挥部指挥长)党内警告处分等。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内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违法堆存固体废物,堆存场地强碱性淋溶液长期渗排直排,污染周边地下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衢州市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保问题监管不力。

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汝红(时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诫勉处理;给予衢州智造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金永红(时任衢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衢州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姜忠军(时任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诫勉处理等。    

台州市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医化园区因企业长期偷排渗排,导致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部分地下水通过河堤渗出进入永安溪,形成长达1200米的污染带。2015年以来,问题多次被媒体曝光,仙居县未从彻底解决问题想办法,而是在河床一侧堆积砂石并覆土种植芦苇,掩盖污染、得过且过。县政府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严重区域环境污染问题长期重视不够,整改流于形式,不作为问题明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仙居县时任分管副县长潘法祥(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仙居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吴建军(时任县委常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书记)诫勉谈话处理等。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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