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卡“轻松”赚钱,赚来牢狱之灾
锦州警方
2021-10-12 12:20
近期,辽宁锦州黑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对“断卡”线索进行落地核查时发现,黑山县小东镇王某某、孟某某的名下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犯罪,涉案总金额已达百万。民警发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辗转多地找到王某某、孟某某,在对二人进行核实后得知,二人均将自己实名银行卡卖给盘锦人邓某某,每张卡获利1000元,随后邓某某又将二人银行卡卖出并获利2000元。2021年9月29日,民警驱车前往大洼县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成功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对自己贩卖银行卡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王某某、孟某某被警方抓获后,竟然还无知的说自己只是卖了自己的银行卡,没干什么坏事。但殊不知从他们账户上走的资金流水,涉及诈骗案件30余起,受害人达60余人!这可是60多个家庭的血汗钱啊!
警方提醒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对公账户,一旦丢失,请及时挂失、补办、更改密码。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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