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一倍 幼儿园长获刑
安徽商报 2021-10-08 18:00

核载7人的“校车”却载客14人,其中12名还是幼儿园稚嫩懵懂的孩子。10月7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日前,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案,幼儿园的园长邵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司机程某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18日15时37分左右,现年75岁的程某无证驾驶一辆临时牌照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乡间小路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现场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4人,除驾驶员和一名跟车接送老师外,载有12名幼童,实际超员100%。该车为寿县一乡镇幼儿园校车,程某多次驾驶该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该幼儿园园长邵某为逃避法律责任,事发后,找来有驾驶证的朋友曹某和程某作伪证,试图证明程某是临时顶替曹某开车,干扰公安机关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为涉案校车的实际所有人、管理人,其安排、指使程某负责接送学生,对程某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程某多次驾驶该车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时已满75周岁,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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