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牌还驾驶报废车 三亚一男子被拘15天
新海南客户端 2021-10-02 17:00

无证驾驶无牌报废车辆,危险无处不在。10月2日,记者从三亚交警支队获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刘某顺驾驶无牌、报废重型自卸货车被罚款36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

刘某顺无证驾驶无牌、报废重型自卸货车被罚款36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

据了解,9月29日凌晨6时许,三亚交警支队天涯一大队在三亚市海虹路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等六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向检查卡点缓缓驶来,三亚交警遂上前拦截。

经核查,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人刘某顺(男,39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刘某顺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第19条、第1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99条、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36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15日行政拘留。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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