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首个社会心理领域地方标准 10月1日正式实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9-28 11:45

近日,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制定的我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第一个地方标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北京市)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连续三年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此前,尚无社会心理服务的相关标准,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时难免存在标准不一、质量不齐的现象。

《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聚焦于街道(乡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的服务管理运行工作情况,重点包括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评价改进等内容。

在人员要求方面,提出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要有2名社会心理指导人员,并可根据服务开展需求招募心理服务志愿者。

在硬件配置方面,明确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并对中心和站的功能要求进行区分。

在制度要求方面,明确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应建立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制度等一系列保障服务质量的规章制度。

在服务内容方面,明确社会心理服务应包括心理学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与辅导、社会心态监测分析与预警等三大重要内容。

在服务要求方面,涉及社会心理服务可采取的多种形式,并强调当超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范畴,要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

在服务评价与改进方面,指出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应定期开展内、外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做出整改。

截至2021年8月,全市已建成141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分布在116个街道(乡镇),为近4360个社区村和辖区单位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到2021年底,将有超过230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开展服务,实现社会心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街道(乡镇)。预计“十四五”期末,全市将建成500个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可及、普惠的社会心理服务。

市委社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助力站点标准化建设,为着力形成一批设备完备、制度完善、服务优质、惠及群众广、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提供标准引领;此外,通过《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还将凝聚社会心理专业人才力量,为构建具有时代特征、首都特色、北京特点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彭小菲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