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证监会发布)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