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关于反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问题的函,指出该环评报告存在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深度不足等质量问题,要求修改完善。
据生态环境部上述函件,该环评报告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制。吴江区隶属江苏省苏州市。据8月8日《苏州日报》报道,今年是吴江经开区晋升“国家级”的第十一个年头。
函件称,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对该环评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后发现,环评报告存在回顾性评价深度不足、环境影响预测因子缺失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缺乏针对性等质量问题。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人士介绍,该环评报告对于吴江经开区现有生态环境问题识别仍然缺乏针对性,未结合上一轮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及环保督察反馈情况,按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区域优化提升等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现有化工、电镀等企业,以及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企业存在的具体生态环境问题,也未对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的企业提出淘汰、转型、升级、强化污染防治等整改建议,规划实施存在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上述函件称,该环评报告环境影响预测因子缺少细颗粒物等区域现状超标的主要污染物,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分析结论不可信。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上述人士分析说,该环评报告基于2018年环境质量现状值预测,规划实施后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因子均达标。但由于该区域2018年细颗粒物超标,环评报告书在考虑区域内削减源后核算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仍将继续增加,也未提出进一步的削减计划,无法保证规划水平年大气环境细颗粒物达标。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仍未得到有效减缓。
此外,上述函件还指出,该环评报告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缺乏针对性。吴江经开区规划定位为产业转型升级产城融合示范区、世界级古镇文化旅游目的地。但是,开发区中部新城片区内居住商业用地临近北部混合片区、南部工业片区内的相关企业,东部与同里古镇相接,开发区内产业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关注产城融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上述函件认为,该环评报告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缺乏针对性,未结合开发区优化后发展定位、布局,分组团提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难以避免不同组团产业发展对周边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第一财经)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