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草案将二审:拟将名称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13 10:43

8月1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家庭教育法草案将进行二次审议。

臧铁伟介绍说,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将本法名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对章节结构作了适当调整。

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将家庭教育的概念修改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知识技能、文化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进一步体现家庭教育的特点。

同时,拟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草案二次审议稿拟突出国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避免公权力对家庭的过度干预,删除草案一审稿法律责任一章中有关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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