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国内多地对电动自行车违停拒不整改作出处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11 15:16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假频频发生。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8月1日,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包括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罚款。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规定开始实施后,国内多地已对电动自行车违停拒不整改行为作出处罚。

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频发 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火灾主要原因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其经济、方便等特点,成为公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中国自行车协会2020年11月披露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

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也呈现多发的态势。今年5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一小区电梯内电动车发生起火爆燃,仅3秒钟,火焰就吞噬了整个电梯间,造成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烧伤,其中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8根手指指尖脱落,形成了永久性残疾。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2021年7月发布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从火灾场所看,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是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主要原因,分别占电动车火灾总数的62.1%和23.5%;而过充电、电池单体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根本原因。从发生月份看,电动车火灾随气温升高呈逐月上升的趋势明显,6月份1215起,相比1月份增幅高达56%。

而消防部门也曾多次提及,电瓶车起火后3分钟内,火温即可达到千摄氏度,30秒内有毒气体即可覆盖整个房间,烟气温度超过1000℃,4分钟左右,烟气就可以充满整个建筑楼梯间,如果这些高温烟雾进入人体呼吸道,则会导致严重灼伤,危及生命安全。

国内多地对电动自行车违停拒不整改作出处罚

而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8月1日,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于包括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罚款。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发现,规定开始实施后,江苏、山东、广西、江西、山西等国内多地已对电动自行车违停行为作出处罚。

在处罚对象上,既有小区业主也有小区物业。

8月9日,江苏无锡梁溪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城管局、派出所及街道在对某小区高层建筑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19单元一楼公共门厅处存在多辆电动车违规停放现象,随即责令小区物业进行整改,物业管理人员推脱责任,拒不整改。消防监督员随即对该物业管理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落实整改。

8月4日,江西宜春市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一高层住宅楼道内一居民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第二天,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居民再次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并充电,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后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该居民罚款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8月8日,江西景德镇市浮梁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辖区一高层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处且未依法上牌。后执法人员向业主开出了500元的罚单。

8月4日,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中区大队的监督员在对某小区检查时,发现了三起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门公共区域内的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大队监督员立即与物业管理和车主进行沟通,告知车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隐患问题和火灾风险,随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8月5日,山西长治市潞城区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某高层住宅小区公共门厅、楼梯间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现场责令小区物业立即整改。8月4日,大队对该小区复查时,发现部分区域仍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8月1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队监督人员对物业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8月3日上午,广西恭城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高层民用建筑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经检查发现桂林市某物业公司楼梯间、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该小区还存在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的现象小区物业虽然在单元楼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海报但依旧有大量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公共走廊里堵塞了消防安全出口。后检查组人员对物业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并处罚2000元,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

中消协发警示:选择统一配置的充电和停放地点

而针对频频发生的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8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则联合发布6点警示。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经分析发现,电动自行车相关安全事故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以往是交通事故较多,现今是火灾事故较多;车辆改装是引发事故的关键行为;电池和充电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源头。

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务必到正规的经营者处购买电动车;使用原装充电器适度充电;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选择统一配置的充电和停放地点;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法》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获得赔偿权、监督权等权利。

针对选择统一配置的充电和停放地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表示,不少消费者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不利于人员疏散逃生。因此,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内,更不要将拆卸下来的电池拿入室内进行充电。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时要服从小区统一管理,选择具有较高安全保障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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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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