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狐”行动 跨国追逃
南方法治报 2021-07-22 10:40

“谢谢各位为我操了这么久的心,让我得以顺利回国,此恩必铭记于心!”说这话的,是深圳一名潜逃非洲8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的归案结束了他提心吊胆的外逃生涯,让其摆脱了海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威胁,更有助于案件的审结,这背后离不开办案人员的辛勤付出。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克服全球疫情扩散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数据引领,夯实基础工作,缉捕劝返双管齐下,实现战“疫”追逃两不误。截至目前,已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47名,有力推进“猎狐2021”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猎狐2021”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猎狐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始终将“猎狐”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省、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分别设立猎狐行动办公室,“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高规格推进专项工作;各警种捆绑作战,上下联动,形成常态化战备状态,有效推进工作。

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省各级经侦部门积极转变观念,创新追逃思路,“打拉结合、以劝为主”。通过家属、朋友等亲密关系人与外逃人员建立对话渠道,宣传国内防疫成果,明确回国法律政策,全力开展劝返。截至6月30日,全省已劝返41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每一名外逃人员投案自首情节和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对其从宽从轻处理,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法治化追逃是今后追逃工作的发展方向,广东公安经侦部门在日常办案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这既是顺利开展国际追逃合作的基本前提,也是广东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必经之路。据了解,近年来,全省各级经侦部门扎实完善证据链条,以格式规范、证据充分、内容翔实为标准,充分利用驻外使领馆、警务联络官、国际刑警等多条渠道,积极推动开展移民遣返、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异地追诉等工作,切实提升境外追逃效能。

集资诈骗外逃两国联手捕获

近日,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筹指挥下,以及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下称“澜湄执法中心”)的大力协助下,肇庆警方成功将涉嫌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邓某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2018年2月,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对邓某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邓某打着广州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地区负责人名义,向社会公众推广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对外谎称该项目是国家重点项目,投资半年本金可翻数倍并获得公司股权,以此骗取90余名群众97万余元人民币。投资到期后,邓某根本无法兑现承诺遂逃往柬埔寨,导致群众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今年4月9日,在公安部、澜湄执法中心的大力协调下,柬埔寨执法部门成功将邓某抓获并羁押。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肇庆警方与疫情防控部门紧密对接,就接收、检验检疫及隔离羁押犯罪嫌疑人等制订了细致周密的工作方案。7月5日,押解工作组顺利将邓某从柬埔寨金边押解回国,并在入境后将其带到指定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诈骗外逃8年“红通人员”自首

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立案侦查,2008~2012年,张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深圳市立森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向供应商开具大量巨额空头支票以骗取货物,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张某逃往香港,后潜逃至塞拉利昂藏匿。2013年12月23日,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张某外逃后,为早日将其抓获归案,挽回受害人损失,深圳公安机关成立专门的追逃小组,一方面通过省公安厅、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对张某发布红色通缉令,挤压其境外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主动出击,结合目前全球疫情形势,多次赴江苏南京与张某家属会面,借机与其建立联系渠道,宣讲法律政策,帮助其解决在境外的实际困难,获取其信任。

今年3月,在专案民警的感化下,张某萌发回国投案自首意愿,但由于个人原因迟迟无法归案。“张某曾从非洲飞往法国欲转机回国投案自首,但遇到当地核酸检测不过关和机票难买等多重障碍,一时心灰意冷。”办案民警介绍。为此,广东省公安厅猎狐办对张某回国投案自首一事组织成立专班,逐一解决其回国障碍。最终,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猎狐办的指导协调和驻外使馆的大力协助下,以及追逃小组的不懈努力下,张某于今年5月28日回国投案自首。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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