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实行新规:共有产权住房将可对外出租 南京发布购房新规
观点地产网 2021-07-18 22:52

2020全国住房公积金报告发布 去年缴存额26210.83亿元

7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2020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20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6210.83亿元,共计6083.42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8551.1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2.77万笔、13360.04亿元。“十三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累计106264.77亿元、提取额累计73930.1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954.19亿元;“十三五”期末,个人住房贷款率85.31%。总体来看,2020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较为平稳。

另悉,2020年全年新开户单位68.92万个,新开户职工1835.11万人。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65.38万个,实缴职工15327.7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3.33%和3.0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缴存职工占比持续增长。

2020年全年住房公积金支持6083.42万人提取,占实缴职工人数的39.69%,提取额1855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3.94%。支持1226.42万人租赁住房提取1188.5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97%、26.73%;支持0.51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11亿元用于加装电梯等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报告内容,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2.77万笔、发放金额13360.0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85%、10.06%,贷款利率比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低1.1—1.55个百分点,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约2953.40亿元,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约9.75万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23.64万笔、57954.19亿元,年均发放284.73万笔、11590.84亿元。“十三五”期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较“十二五”期末增长89.61%。个贷率从“十二五”期末的80.80%提高到85.31%。

另悉,报告指出近年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工作以贷款回收为主。2020年,未发放试点项目贷款,回收试点项目贷款1.35亿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向373个试点项目发放贷款872.15亿元,累计回收试点项目贷款866.54亿元,试点项目贷款余额5.61亿元。368个试点项目结清贷款本息,81个试点城市全部收回贷款本息。

业务收入与支出方面,2020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316.85亿元,比上年增长12.95%,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120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1.96%;2020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13.17亿元,比上年增长14.04%;增值收益率1.58%。截至2020年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2488.07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92.16亿元。

北京住建委拟实行新规:共有产权住房将可对外出租

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为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购房人需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填报出租意向,经核验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出租房源。租金将采用资金托管,其中政府租金收益采取定额方式收取,实施动态调整。

据悉,2017年9月实施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观点地产新媒体此了解到,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和市场双重属性,其出租有别于普通商品房的市场出租行为,需统一在政府指定平台中操作,以确保出租行为“封闭管理”。截至2021年6月底,北京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可提供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区域市场租金水平,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比例的租金定额收益。根据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租金收取采取资金托管方式。购房人在代持机构认可的商业银行开设账户,并与代持机构、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租金到账后按约定将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按月、季度划转到代持机构指定账户。

另悉,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理未经服务平台发布的共有产权住房租赁经纪业务;互联网平台也不得为其发布和代理。除代持机构外的其他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为共有产权住房提供住房租赁经营服务。

而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于2021年7月7日,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国资委:继续做好央企债务风险管控 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

7月16日,在上半年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6月末中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64.9%,同比下降了1个百分点,总体上保持稳定,债务风险整体可控。近几年来,中央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债券违约的事件。

他指,下一步的工作,还是要继续做好中央企业的债务风险管控,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管住负债率。按照行业制定警戒线、管控线,然后实施分类管控,一企一策,确定负债率的年度目标并跟踪落实,保持中央企业整体负债水平稳定。

二是要管住重点企业。要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通过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精准地识别高风险企业,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一企一策化解处置。

三是要管住高风险业务。要严管非主业低毛利大宗商品贸易这种业务风险,严控金融衍生、融资担保、PPP等业务风险,坚决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

彭华岗介绍,在防范债券风险方面,也建立了一套中央企业的债券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严格债券发行的比例限制,严控高风险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例和短期债券占债券的比例,防止出现集中兑付的风险。二是严格债券资金用途,聚焦主业实业,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发债券是投向主业、实业,严禁用到别的地方去。三是加强债券风险监测,重点关注经营严重亏损、现金流紧张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提前做好兑付资金安排。四是要建立信用保障基金,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

南京发布购房新规:热盘集中上市、申购人仅可报名一个

7月15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报名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实施。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规定,建立全市规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报名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南京房产微政务“宁小通”),发布报名信息、统一报名入口、规范报名条件。

自实施之日起,核发预售许可(现售备案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购人须通过“宁小通”平台报名。市、区房产部门对“宁小通”平台运行情况实时监控。

针对部分关注度较高的商品住房项目,采取集中供应方式上市销售,申购人自报名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仅可参加一个集中供应项目的购房报名;非集中供应的项目,申购人可参加多项目报名。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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