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法的国际传播”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在线上顺利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阶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对前来参会的专家学者和媒体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梅院长指出,本次研讨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中提出“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的延伸,是具有“破局”意义的研讨会。他认为,当前中国已走到了国际舞台的中央,如何提升话语权、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成为我们当下工作的重点。他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对中国法国际传播的重要意义,认为中国法的国际传播主要有两方面含义:第一,是国际传播学层面的含义。加强国际传播,就是要让世界更好地理解我们,以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第二,是以语言为工具进行文化交流层面的意义,尤其是法律的传播。梅院长指出,传播中国法就要把我国法治体系的实际诉求在一个通畅的沟通环境下向外界发布,这也是我们今天会议的主题和意义所在。
研讨会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郑雅方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学者们分别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刑法、国际法、诉讼法等法学学科,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语言比较研究和国际传播等角度,对中国法的国际传播相关概念、目前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中国法的国际传播及相关国家经验进行研讨。
北京师范大学廖诗评教授从国际传播的素材和叙事体例角度切入,认为中国法的国际传播不应局限于传播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宪法事例、最新立法情况等方面,还可以向国际介绍我们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我们所作出的努力。廖教授指出,通过这种多样性的介绍,可以更加立体、真实地展现我国法治体系,达到传播我国法制理念的目的。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费安玲教授围绕“比较思维下的中国法之国际传播”,认为目前已初步实现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国际传播,但这种传播并不是单向性的,而是在比较思维下的交互性传播。她指出,这种交互性的传播可以让我们获取评价,从而促进我国立法、司法等方面的完善。费教授同时指出,要加强中国法的国际传播就要摒弃单方向宣传思维,在符合法律科学性的基础上,支持、鼓励国际会议交流和法官学者出访、加强双方向留学人员培养。
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从法学国际传播的宗旨、法学国际传播的一般规律和面临的挑战三个方面阐述“中国法国际传播的使命与挑战”。沈教授认为,法学是一种既有共性又有特性的文化,跨国的活动总是会带来法律方面的学习、传播和借鉴,而现代化、工业化、全球化的背景在促进国际法律共性发展的同时,各国的法律特殊性一直存在。他指出,加强交流、促进认识、学习借鉴和制度移植是法学国际传播的宗旨。针对法学国际传播的规律,沈老师指出,传播是一种宣传但绝不是单独一方面的传播,因此我们应当尊重传播规律,从而讲述真实的中国法律故事。随后沈老师从历史层面、技术层面、理论层面、受众层面和政治层面五个方面分析了中国法国际传播所面临的挑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郑海平副教授结合自身宪法学专业背景,以年度“十大宪法事例”为例分析了当前我国法律国际传播的不足以及可能的应对方案。郑老师认为,从过去十多年的情况来看,年度宪法事例反映了我国在法治建设中不断取得的进步。遗憾的是,这些宪法事例在国际上并未得到广泛传播。导致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三方面:第一,这些事例并不是正式的宪法判决;第二,官方没有特意“宣传”;第三,存在语言的障碍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郑老师提出,我们应当加强本国法治建设(比如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提高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国际化水平,让中国法“自然”地对外传播。
最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郑雅方教授再次表达了对参会专家学者的感谢,并邀请各位老师来贸大进行更为深入的交流和研讨。中午十二时,会议圆满结束。期待未来在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基础上,我们通过打造融通中外的中国法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构建中国法对外传播体系,增强中国法对外传播影响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婧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