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服务与滨江房产签订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
观点地产网 2021-06-18 23:49

6月18日,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持续关连交易2021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

于公告获悉,滨江服务与滨江房产于2021年1月签订2021年原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由于该项业务属滨江集团新设业务,相关项目受属地政策管辖,滨江集团为提升管理效率约定该类型交易按季度结算。由于滨江房产为滨江服务的关连人士,因此其与滨江房产集团订立的该等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滨江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期止,根据管理层汇报,交易金额已达到人民币95.8万元,并不超过最低阈值。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滨江集团根据相关交易产生及将产生的总收入将超过最低阈值。因此,滨江服务于2021年6月18日(交易时间后)与滨江房产签订补充协议,内容有关滨江集团就滨江房产集团指定的物业项目向滨江房产集团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营销及营销相关服务,并厘定了2021年原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

据悉,2021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订约方为滨江服务及滨江房产;代理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期一年;集团须就滨江房产集团指定的物业项目(包括住宅、停车位及储物间)向滨江房产集团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营销及营销相关服务。订约方须基于2021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分别签订载列具体条款及条件的协议。集团根据2021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收取的服务费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为集团在代理期内为滨江房产集团指定项目签订协议总金额的0.5%至2%的佣金,视乎以下各项而定:物业项目的市场定位、物业项目的地点、项目的规模;物业项目的业态、提供该等服务的预期营运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及行政成本)、及针对项目开发商的类似销售代理服务于公开市场的现行市价及基于一般市场惯例对佣金的调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2021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所涉及的交易年度上限建议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

此外,上述年度上限基于以下因素厘定:滨江房产集团向集团提供的拟定由集团进行代理销售项目的开发计划及预计可售金额厘定(项目达到销售条件受属地政策管辖存在不确定性);自集团2021年1月1日起提供该等服务以来,已完成物业项目销售合同签署的佣金结算金额约为人民币95.8万元,集团已逐步完成该项新业务的业务流程梳理、管理架构配备及人员筹备等工作,可为后续批量接洽该类型业务提供基础;基于集团的房地产行业经验的估计销售率,例如核心城市的物业项目一般预期销售率更高;及根据上述定价因素厘定的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估计佣金,例如市场需求较少的物业项目的佣金通常较高。

编辑/崔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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