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加强租金押金监管可借鉴保证金经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4-2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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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提出,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纳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城市住建部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近年来,不少住房租赁市场发生过企业“爆雷”“跑路”事件,通过轻资产、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的部分租户,面临着预交的租金、押金难以追回的风险。而《意见》给这些租户吃了一颗“定心丸”。

《意见》规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这既能减轻一次性租金支付压力,也能避免企业可能跑路带来的损失。此外,《意见》还规定“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纳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这就能确保租金、押金安全,防止被企业挪用。另外,禁止诱导租户使用“租金贷”,可防负债。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住房租赁人数已经超过了2亿。这一庞大群体是否有安全感、幸福感,主要取决住房租赁市场是否规范,租户预交的押金、租金有没有安全隐患。之前发生的“爆雷”事件让租户缺乏安全感。随着多地规范市场、加强租金押金监管,租户的安全指数不断提升。《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监管,让人更加期待。

除对租金押金加强监管外,《意见》还对该行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名单式管理,这一措施也很有针对性,有望从根本上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乱象。

在对租金押金监管方面,要充分汲取过去某些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的教训——虽然也要求对押金单独监管,但银行等未看好“押金池”。《意见》提出,企业在商业银行设立1个住房租赁租金监管账户,向所在城市住建部门备案,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这是一种进步。还应借鉴其他行业对预付金监管经验。

比如说,一些地方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等,采用了缴纳固定额度的保证金作为资金监管手段。这种做法可以借鉴到住房租赁行业,即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向监管部门缴纳一定比例或额度的保证金,一旦出现企业“爆雷”“跑路”事件,就可以用保证金来弥补租户的损失。

目前,轻资产、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注册门槛较低、起步容易,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即企业一旦破产,就无法保障租户、房东等方面的利益。所有,有必要重新设定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门槛,方式之一是提高企业注册门槛,确保企业经营实力;方式之二是设置保证金,这两种方式可以同时实施,都能让租金押金更加安全。

文/张海英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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