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呼声获得回应 版权局将加大短视频侵权打击力度
上海证券报 2021-04-26 11:07

“精彩合集”“超前剧透”“电影解说”……“短视频追剧”成了一种时尚。以此为卖点的影视剪辑号充斥各大短视频平台,由此也引发了二次创作合法性争议。对此,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回应,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短视频侵权问题,接下来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

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影视行业针对“剪刀手”现象密集发声。

迪丽热巴、肖战、王凯、赵丽颖……500多名艺人以及逾70家影视传媒单位23日联合倡议: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在必要时将对此类行为发起集中的法律维权行动。

这是近期影视业对短视频侵权现象的第二次倡议。4月9日,50余家影视公司、五大长视频平台及影视行业协会发出联合声明,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

近年来,剪辑影视视频以其素材易得、操作便捷成为不少内容生产者的首选。

根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在对4894件影视综动漫类作品的监测中,共发现短视频疑似侵权链接1406.82万条,电视剧单部作品短视频侵权量多达5991条。

一位网友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表示,“到此一游”式的短视频追剧,迎合了当下消费趋势。通过短视频“走马观花”,节省时间。看过短视频,确实不想再静心追剧。

针对这种情况,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昨天明确态度。于慈珂说:“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影视作品。”

于慈珂说,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

“要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于慈珂说。

国家版权局还将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

法律方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于6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规定对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业内人士认为,违法成本的提高,将有效约束明知故犯者。

此外,有关部门今年将组织开展“剑网2021”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视频、音乐、文学等领域主要网络服务商的重点监管,强化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等新业态的版权监管,巩固版权治理成果,推动互联网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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